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5-081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 2015
年 12 月 2 日下午 2 点在将乐县水南三华南路 48 号金森大厦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国熙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改善流动资金紧张的状况,降低公司
财务成本,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将剩余募集资
金 383.89 万元(含专户利息)及“并购福建省将乐县腾荣达林业有限公司林木
资产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为专户利息)2.81 万元共计
386.70 万元一并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出
售两家分公司、一家子公司的分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 “关联交易的程序与披露”
的规定,该议案表决时,公司4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为了有效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经审议,
决定将下属的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细胞工程种苗繁育中心、福建金森林业
股份有限公司将乐县绿园经营分公司和将乐县金森林木种苗有限公司紫薇产业
园分公司部分资产出售给控股股东福建金森集团有限公司,本次拟出售资产账面
价格为84,236,596.73元,本次资产转让最终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审计报告》作为转让价格依据。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公告。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
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