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15-71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3 日下午 14: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2 日 15:00 时-2015 年 12 月 3 日 15:00 时;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3 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
投票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2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12 月 3 日下午 15:00 时。
2、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宋德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股东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的
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15 人,代表股份 199,845,570 股,占有表
决权总股份的 27.8879%。其中现场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6 人,代表股
份 81,369,9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1.35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18,475,61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6.532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 12 人,代表股份 68,166,6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5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67,723,73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9.4507%。
2、其他出席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
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现场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关于对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增发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的议案》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0,2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反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6,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38,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5%;反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
案》
1、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0,2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反
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6,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38,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5%;反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6,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股票面值:人民币1.00元。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0,2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反
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6,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38,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5%;反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6,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0,2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反
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6,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38,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5%;反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6,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发行数量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0,2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反
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6,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38,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5%;反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6,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化纤集团、
福润德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其他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等合法投资者。其中,控
股股东化纤集团承诺以40,000万元现金、福润德承诺以20,000万元现金认购本次
增发股份,并已经依法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0,2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反
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6,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38,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5%;反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6,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认购方式: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0,2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反
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6,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38,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5%;反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6,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7、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0,2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反
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6,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38,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5%;反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6,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募集资金数额及投资项目: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0,2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反
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6,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38,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5%;反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6,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化纤集团、福润德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投资者认购本次非公开
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0,2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反
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6,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38,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5%;反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6,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未分配利润安排: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
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0,2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反
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6,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38,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5%;反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6,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1、上市地点:锁定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0,2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反
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6,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38,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5%;反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6,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12、决议的有效期: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
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0,2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反
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6,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38,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5%;反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6,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0,2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反
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6,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38,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5%;反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6,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
订稿)>的议案》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9817307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6%;反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8%;弃权 6,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38,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5%;反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6,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化纤集团、福润德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公司签署
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①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8,890,223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反
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2%;弃权 6,6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6%。
(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 80,927,084
股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8,138,34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85%;反对
21,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18%;弃权 6,6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68%。
②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赵轩、杨霄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参会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汇添富 吉林化
吉林化 财通基 合肥市
基金- 纤福润
纤集团 金-上 尚诚塑
名称 上海银 德纺织 崔志强 蒲国荣 周扶生 陈前明 李兵
有限责 海银行 业有限
行-洪 有限公
任公司 -王锋 公司
长江 司
出席股 80,39 50,751, 33,834, 33,834, 528,40 420,00 20,000 16,300 10,000 9,000
数(股) 8,684 880 586 586 0 0
1.00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01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02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03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04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05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06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07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08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09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10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11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2.12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3.00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4.00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5.00 回避 同意 同意 同意 回避 同意 反对 同意 同意 同意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