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股份: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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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0 证券简称:华声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7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2 月 3 日下午 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华口昌宝东路 13 号公

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张巍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12 月 2 日~2015 年 12 月 3 日,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2 日 15:00~2015 年 12 月 3 日 15:00。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12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 80,429,0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145%。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80,403,7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019%。

2、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5,3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7%%。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结果如

下:

审议《关于参与发起设立保险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0,429,019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钟瑜、高明光

3、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及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五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华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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