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场:关于购买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0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089 证券简称:深圳机场 公告编号:2015-075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依据公司战略要求,本公司后续拟将各货运板块业务进行重新调整,通过职

能整合,协同发展,做大做强货运板块。本公司下属单位国内货站拟进行公司化

改造,考虑到国内货站与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货运公司”)

的业务同处于货运板块链条之上,相关业务整合能够带来协同效应,后续本公司

拟将国内货站业务注入货运公司,以推进国内货站公司化运营。为此,本公司购

买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场集团”)持有的货运公司 5%

股权,以便后续国内货站业务注入货运公司等事项的推进。

(二)本交易事项的交易双方为本公司和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机场集团,构成

了关联交易,本交易事项为本公司购买机场集团所持有的货运公司5%股权,不

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审议程序

本交易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进

行了表决;关联董事汪洋先生、张功平先生、秦里钟先生、张淮先生回避了表决;

非关联董事陈繁华先生、吴悦娟女士、独立董事张建军先生、汪军民先生、黄亚

英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并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一

致通过。

根据关联交易监管政策规定、本公司《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张建军先生、汪军民先生、黄亚英先生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

前认可并对本关联交易发表了专门意见。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市府二办一楼 102—111

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国际机场

法定代表人:汪 洋

成立时间:1989 年 5 月 11 日

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人民币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码 : 国 税 深 字 440306192171137 号 、 深 地 税 登 字

440306192171137

主营业务范围:客货航空运输及储运仓库业务,航空供油及供油设施、通讯

及通讯导航器材;售票大楼及机场宾馆、餐厅、商场的综合服务及旅游业务;航

空机务维修基地及航空器材;经营指定地段的房地产业务;机场建筑物资及航空

器材、保税仓储业务;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教育培训、小件寄存、打字、复

印服务;进出口业务;从事广告业务;非营利性医疗业务;机场及相关主营业务

的投资;机场水电运行维护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机场集团是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控股的国有企业,持有本

公司 56.97%的股权。

机场集团是深圳市市属大型重点国有企业,负责深圳机场的投资建设与经营

管理。原名为“深圳机场公司”, 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深府办[1989]336

号文批准于 1989 年 5 月 11 日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由深圳市财政局及深圳

市投资管理公司(现更名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并由深圳

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行使国有资产管理权。1994 年 6 月 30 日,经深圳市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以深投字[1994]80 号文批准,机场集团更名为“深圳机场(集团)

公司”,并向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 4403011022938 号的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 94,924 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为 15 年。2004 年,经深

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经营期限延长至 2039 年 5 月 11 日止。2001 年 7 月

27 日,经深圳市国资委[2001]7 号文批准,机场集团改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

公司。自 2004 年 4 月 20 日起,机场集团正式更名为“深圳市机场(集团)有

限公司”,并办理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15 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 273,247

万元,净利润 48,514 万元。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资产总额为 3,089,448 万

元,净资产 1,724,746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货运公司注册资本 2500 万,本公司持有其 95%股权,机场集团持有 5%股

权。货运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为以航空货运运输、仓储、货物包装、货物联运为

主的航空货运业务,具有国内二类和国际一类货运代理业务资质。货运公司目前

拥有在册员工 194 人。本次交易标的为机场集团所持货运公司 5%股权。

(二)主要财务数据

1、2014 年货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76 亿元,同比上升为 9.01%。

2、截止 2014 年底,货运公司总资产 1.24 亿元,净资产 4953 万元。

截止 2014 年底,货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0.12%。总资产中流动资产 1.12

亿元(其中:货币资金 3335.02 万元,应收账款 7673 万元),固定资产 565.64

万元,负债 7468 万元,净资产 4953 万元。

3、2014 年,货运公司亏损 412.33 万元。

货运公司 2012-2014 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10 月

资产总额 8882.91 9342.49 12420.86 7507.74

负债总额 3586.95 3685.78 7467.65 1979.49

股东权益 5295.96 5656.71 4953.21 5528.25

营业收入 36788.99 34507.09 37617.96 9504.92

营业利润 589.87 564.92 -323.53 260.75

净利润 523.18 360.75 -412.33 176.25

经营性净现金流 124.43 2272.78 1040.04 1847.00

(三)主营业务情况

货运公司主要经营国内和国际货运代理业务,2014 年货运代理业务量为

7.78 万吨,同比下滑 4.07%。随着航空货运市场的成熟度和竞争度越来越高,

货运公司的运作机制难以适应航空货运市场的快速变化和竞争要求,业务发展面

临瓶颈。按照公司总体战略调整方向,货运公司将逐步从市场竞争性业务领域中

退出。

货运公司 2012-2014 年航空货运代理业务量 单位:万吨

项目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国内货量 6.94 8.11 7.78

国际货量 1.33 1.24 0.99

合计 8.27 9.35 8.78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涉及的货运公司股权,以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

司出具的《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深圳市机场航

空货运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15]第 A0367

号)作为定价依据,依据评估价值确定本次交易的价格,定价公平合理,符合公

允性的定价原则。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当前,货运公司的运作机制难以适应航空货运市场的快速变化和竞争态势,

依据公司战略要求,公司后续拟将各货运板块业务进行重新调整,通过职能整合,

协同发展,做大做强货运板块。后续公司拟将国内货站业务注入货运公司,相关

业务整合既能带来协同效应,又能推进国内货站公司化运营,符合公司长远发展

目标。

经公司六届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按照免挂牌、免公开征集受让

方的协议转让方式(需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购买机场集团持有的

货运公司 5%股权,以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

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

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2015]第 A0367 号)中的机场集

团所持有的货运公司 5%股权评估值(人民币 404 万元,基准日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作为交易价格。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期间产生的收益、亏损及相

关风险由本公司与机场集团按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在办理产权交易鉴证手续后

的 10 个工作日,公司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给机场集团。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购买货运公司股权不会对本公司的主业经营造成影响。股权购买完成后,本

公司将持有货运公司 100%股权,其仍将继续开展相关代理业务,不会影响深圳

机场范围内的货运代理业务正常运营。

本交易事项不影响本公司业务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七、前期本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披露日,本公司与机场集团及其关联人之间累计发生

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约为 55,640 万元;主要包括:代理结算飞机起降费、支

付水电费、场地使用费、航空主业配套设施的租赁费、房屋租赁费、委托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油料费等。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

序,关联董事就本关联交易回避了表决。

(二)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

充分的决策依据;

(三)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我

们认为:

依据公司战略要求,公司后续拟将各货运板块业务进行重新调整,通过职

能整合,协同发展,做大做强货运板块。公司下属单位国内货站拟进行公司化

改造,由于国内货站与深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的业务同处于货运板块链

条之上,若后续公司将国内货站业务注入货运公司,则相关业务整合能够带来

协同效应,且能够有效推进国内货站公司化运营。

目前,公司拟购买机场集团拥有的货运公司 5%股权,是公司物流板块业

务整合的一部分,该交易事项有利于后续本公司将下属单位国内货站业务注入

货运公司,统筹利用资源,为机场货运业务的发展创造条件。因此本关联交易

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目标。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货运公司的股权以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

价有限公司出具的《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转让所涉及的深

圳市机场航空货运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联信评报字

[2015]第 A0367 号)中的机场集团所持有的深圳市机场货运有限公司 5%股权

评估值(人民币 404 万元,基准日为 2014 年 12 月 31 日)作为交易价格;依

据评估价值确定本次交易的价格,符合公允性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与机场集团公司的本关联交易不存在相互依赖或被其控制状

态。

(六)我们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

度》的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深圳机场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