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海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中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签订猪瘟疫苗联合研制协议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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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16 证券简称:浙江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15-033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浙江海隆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与北京中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签订猪瘟疫苗联合研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签订的联合研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为发挥各方优势,整合资源,推进“猪瘟 E2 蛋白亚单位灭活疫苗”(以下简

称“疫苗”)的研制及新兽药证书申报进程,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浙江医药”)控股子公司浙江海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隆生物”)

与北京中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

日签订了《猪瘟 E2 蛋白亚单位灭活疫苗联合研制协议书》,本着友好合作、互惠

互利的原则,确定合作开发事宜。

一、合作三方基本情况

浙江海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11 月,注册资本 1,500 万元,总

投资 6,000 万元人民币,落户于绍兴滨海新城,2013 年 8 月实验室正式投入运

行,是一家拥有雄厚海外背景的生物医药研发企业,利用蛋白质组学与基因组学

平台开展产品自主研发、生物医学外包业务及动物疫病检测服务。截止本报告披

露日,浙江医药持有其 65%的股权。

北京中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 1988 年经农业部批准成立,注册资本 500 万

元,落户在中关村高新科技园区,是专业从事动物用生物制品、诊断试剂、培养

基等研究、开发的高新技术企业。

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隶属于

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简称:金宇集团,证券代码:600201),

是集科研、开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农业部定点生产家畜口

蹄疫疫苗的骨干企业之一。

二、协议主要内容

合作三方在疫苗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完成疫苗的研究和联合申报新兽药证

书。三方约定在 18 个月内完成各自承担的相关工作,若因非技术原因延误 6 个

月以上的,合同自然终止,不追返各自投入。约定疫苗联合申报期限为两年。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猪瘟是由猪瘟病毒(CSFV)引起的一种传染性极强的烈性病毒性传染病,能

够引起各种年龄阶段猪的感染,发病率与死亡率都很高。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

将猪瘟列为 A 类法定传染病,我国也将其定为一类烈性传染病。

现有猪瘟疫苗是通过细胞或动物繁殖的弱毒活疫苗。合作项目是将猪瘟病毒

E2 的截短体蛋白 TE2 编码基因克隆到杆状病毒表达系统中得到重组杆状病毒质

粒 Bacmid-KSPTE2,通过转染 sf9 细胞得到重组杆状病毒 Bv-KSPTE2,用昆虫细

胞扩大培养后回收纯化得到 TE2 蛋白。将猪瘟病毒 TE2 蛋白与药学上可接受的佐

剂充分混匀后得到猪瘟病毒重组亚单位疫苗。相比国内现有疫苗,能够克服猪瘟

弱毒疫苗难以净化,造成猪瘟病毒不能根除等缺陷。

该项目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公司控股子公司海隆生物第一个在研产品猪瘟

E2 蛋白亚单位灭活疫苗向产业化转移进程的开始。

四、风险提示

猪瘟 E2 蛋白亚单位灭活疫苗项目尚处于研发阶段,能否成功完成研制和申

报新兽药证书还需要进行系统和后续的工作,尚不能确定其成为新兽药的可能

性,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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