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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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5-052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20%,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回复,不存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股票交易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12 月 1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

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规定的异常波动标准,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函查证,现将核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

售等情况亦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近期未签订或

正在磋商重大合同,也无在为产业转型升级投资新项目等。

(二)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经向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并书面回函确认:本公司、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

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查证,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一)公司董事会声明: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

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

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

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二)公司承诺自 2015 年 8 月 25 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

开发行股份事项,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10 日起六个

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票正在正常履行中外,公司、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其他需承诺履行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前期披露为实现公司战略发展提升,向互联网文化产

业领域转型,拟与专业第三方共同投资设立浪莎文化有限责任公司。

截止公告日专业第三方仍未确定,相关投资协议亦未签订,该事项仍

存在不确定性。

(二)目前公司无重大事项,或认为公司股价波动情况严重背离

公司经营情况等事项发生。同时,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上海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

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基于公司相关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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