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瓷材料: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01 19:2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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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5 证券简称:国瓷材料 公告编号:2015-108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瓷材料”或“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新余汇隆盈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盈泰)的通知, 2015年11月30

日汇隆盈泰与张曦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国瓷材料

48,365,280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9.01%,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协议转让情况

本次变动前,张曦通过新余汇隆盈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国瓷材料19.01%股权。

本次变动的目的是将新余汇隆盈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国瓷材料股权还原至张曦个人。

本次变动后,张曦将直接持有国瓷材料股份,不再通过新余汇隆盈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

持有。

1、股东转让股份情况

转让价格(元/

股东名称 转让方式 转让时间 转让股数(股) 转让比例

股)

新余汇隆盈

泰投资管理 协议转让 2015 年 11 月 30 日 18.085 48,365,280 19.01%

有限公司

合计 ---- ---- ---- 48,365,280 19.01%

2、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的 占总股本的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48,365,280 19.01% 0 0.00%

新余汇隆盈泰

投资管理有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8,365,280 19.01% 0 0.00%

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新余汇隆盈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公司股份未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新余汇隆盈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转让公司股份

后,其将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

三、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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