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实智能:重要合同签约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2-0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15-124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合同签约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石家庄市轨道交

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买方”)签订了《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3 号线一

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集成及采购项目(3612 标段)合同》,合同金额为 71,8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法定代表人:付庆文

2、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对国家非限制的或非禁止的项目进行投资;城市轨

道交通项目的管理;城市轨道交通沿线的土地综合开发;城市轨道交通的综合配

套开发;物业服务;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广告的制作、代理、发布;轨道交通技术

服务、技术咨询;轨道交通设备设施租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注册地:石家庄市长安区方北路 13 号。

4、注册资本:405000.0 万元人民币。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甲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6、公司与甲方最近三年未发生业务往来。

7、甲方资金实力雄厚、资信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及支付能

力等方面的风险。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石家庄地铁 3 号线一期工程全长约 19.248 公里,设站 17 座,均为地下站。

其中换乘站 5 座。本合同金额为 71,800,000 元。服务内容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

1

交通 3 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含综合监控系统 ISCS、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BAS、变电所自动化系统 PSCADA、电能质量管理系统 PQSS)。

2、工期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3 号线一期工程分试验段和其他段分期建设,试验段

于 2017 年同步建成运营,其他段比试验段整体暂预计晚 2 年建设运营。

3、合同生效

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且卖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4、价款支付

合同对货物预付款、到货付款、预验收付款、备品备件付款及技术服务费付

款的进度和支付条件均进行了约定。

5、违约责任

合同对买方在支付等方面的违约责任、对卖方在供货等方面的违约责任及双

方违约金的计算、支付等细节均进行了约定。

三、项目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合同的签订,进一步验证了公司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的技术领先地位,持

续巩固了公司在智慧交通领域的竞争实力和服务能力。合同总金额 71,800,000 元,

占 2014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68%,合同的履行会对公司未来年度的净利润产

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虽然合同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但合同履行仍存在受不

可抗力影响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五、备查文件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3 号线一期工程综合监控系统集成及采购项目(3612

标段)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1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达实智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