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平庄能源 公告编号:2015-032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察哈素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内蒙古平庄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察哈素分公司的议案》。设立分公司属董事会决策范围,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设立分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察哈素分公司
2.营业场所:伊旗乌兰木伦镇布连乡察哈素煤矿救护中心三楼
3.负责人:赵井民
4.经营范围:煤炭生产、洗选加工、销售;矿山设备、材料、配件、废旧
物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设立分公司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风险
为提高公司效益,实现减员分流,公司在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察哈
素煤矿承包了工程建设项目。为加强对项目的施工管理,按照当地税务部门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拟设立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察哈素分公司,
专项从事察哈素煤矿承包项目的管理工作。
在伊旗乌兰木伦镇布连乡察哈素煤矿设立分公司有利于公司有序生产经营,
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
设立分公司事宜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