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5-098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截至 2015 年 11 月 27 日,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股票连续 2 个交易日内(11 月 26 日、11 月 27 日)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关于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复牌公告》、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5 年 11 月 21 日、26 日公司分别披露了
《关于获得顺丰速运公司包装供应资质的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中石化重
庆公司产品包装供应资质的公告》。上述相关公告详见公司披露的《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经自查和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为拓展华中及北方地区包装业务市场,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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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在河南省内区域投资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新建包装印刷工业 4.0 智慧型工厂
项目。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尚在与河南省内有关政府单位沟通洽谈包括投
资额、投资强度、土地面积、项目实施地点、项目选址等投资相关事宜,前述意
向投资事项尚处于沟通洽谈阶段,尚未签署任何投资协议或意向性协议。公司将
在前述投资事项确定后,及时与有关政府单位签署相关协议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除前述意向投资事宜及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外,本公司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其他重大事项。
7.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
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
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
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201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及相
关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取得前述批准、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
定性。
3.本公告第二部分提及的有意向在河南省内投资事项尚处于沟通洽谈阶段,
公司内部亦需要进行投资论证,前述事项能否顺利推进尚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加快沟通进度,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及时签署相关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和提交董事会审议。该意向投资事项为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实施,不涉及对外收
购。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31 日披露的《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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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4)中预计了公司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具
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实际情况
与上述业绩预告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
5.《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选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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