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2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实际表决董事 9 名。公司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了对公司相关
股东推荐的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及相关情况进行的审核。
与会董事充分了解被提名董事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经认真讨论,认为被提名董事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赵明、张英
健、杜文朋、李国强、高全宏、张胜根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此议案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了公司董事会
推荐的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简历及相关情况进行的审核。
与会董事充分了解被提名独立董事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等情况,经认真讨论,认为被提名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
立性的要求。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孙传尧、贾绍华、胡凤滨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后,提交股东大会表决,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按照 2014 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将其十八条、十九条
内容增加到《公司章程》总则中。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
司将责成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备案事项。具体议案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与华锐风电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协议>》的议案
为解决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对华锐风
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应收账款事宜,经双方
协商沟通,初步达成采取与内蒙古北方龙源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
方龙源”)三方抹账的形式,将华锐风电对北方龙源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佳电
公司。
经审议,董事会原则同意公司以抹账方式解决应收账款事宜,并责成律师事
务所、法律顾问及相关人员与华锐风电,就应收账款问题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协
议》。待《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双方签字确认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5、审议通过《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将于 2015 年 12 月 17 日(星期四)下午 2:00 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具体议案详见同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 201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