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5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
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三
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选举闫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闫红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与第七届监事会其他两名非职工监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27 日
附件:
闫红:女,1976 年 10 月出生,高级政工师,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汉语言
文学专业。曾任佳木斯电机厂人力资源部、组织部副部长兼团委书记; 佳电股
份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现任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公司党群人事部
部长、党委委员。与公司其他拟聘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
关系;与本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闫红女士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
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