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3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
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实际表决监事 3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
认真审议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认为被提名股东代表监事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职资
格的要求。经审议,监事会同意郭寅先生、常忠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此议案尚需提交 2015 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