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瑞特装: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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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富瑞特装 股票代码:300228 公告编号:2015-111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年11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

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宋天虎先生、刘伦善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邬品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截止目前公司董事会

成员人数为 7 人,为适应公司经营与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

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吴佳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附后),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1月20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宋天虎先生递交的书面辞

职报告。宋天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相关委员会委

员等职务,辞职后,宋天虎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宋天虎先生辞去独立

董事职务后,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许敬

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在新聘任独立董事就

任前,宋天虎先生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许敬东先生独立

董事候选人须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1月24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黄锋先生的书面辞

职报告,黄锋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黄锋先生辞去总经理职

务后,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相关职务。为公司经

营与发展的需要,经公司董事长邬品芳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董事会决定聘任李宝瑞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与总经理签订协议书的议案》

为加强业绩考核、完善激励机制、实现经营目标,公司董事会同意与李宝瑞

先生签订《协议书》,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

《关于与总经理签订协议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即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已于2015年9

月18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45,767,904股增加至291,535,808股,现拟对公

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内容为:

原公司章程第六条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5,767,904 元。

现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91,535,808 元。

原公司章程第十七条为:

第十七条 公司总股本为 145,767,904 股,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

为 6700 万股,2011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700 万股,公司首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增加股本 124.80 万股,公

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可行权期激励对象股票期权 行权增加股本

100.80 万股,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股本 9,511,904 股。均为普通

股, 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现修订为:

第十七条 公司总股本为 291,535,808 股,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股份总数

为 6700 万股,2011 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700 万股,公司首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期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增加股本 124.80 万股,公

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可 行权期激励对象股票期权行权增加股本

100.80 万股,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股本 9,511,904 股,公司 2015

年中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45,767,904 股。均为普通股, 并以人民币

标明面值。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工商变更登记相

关事项。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15 年 11 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因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的不超过 27000 万元

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已到期,现拟继续向其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

人民币用于生产经营需要,期限一年,担保方式为信用借款。

具体使用金额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杨平

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河南慧实能源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

担保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业务需要拟与河南慧实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慧实”)

签订购销合同,同时河南慧实与华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晟租赁”)

签订《设备购买及融资租赁协议》,约定华晟租赁向河南慧实提供融资租赁资金

向公司购买 LNG 加气站产品,公司预计与河南慧实的购销合同总价人民币 1,200

万元。公司拟与华晟租赁、河南慧实签订《回购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上述合

同总价的 70%金额提供回购担保,本次回购担保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40 万元,

期限 36 个月;具体回购担保金额随承租人河南慧实租金余额及设备使用时间长

短变动而变化,为回购保证合同项下公司应回购的全部款项,该款项包括到期未

付租金、逾期违约金、未到期本金、损害赔偿金和名义货价等应付款项。

截止目前,上述合同均未签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杨平先生代表

公司办理上述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关于向客户河南

慧实能源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瑞特装为客户融资租

赁提供回购担保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客户宁波绿源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

务提供回购担保的议案》

公司因经营业务需要拟与宁波绿源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

波绿源”)、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筹)(以下简称“苏州金融租赁”)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苏州金融租赁向宁波绿源提供融资租赁资金用于支

付宁波绿源已向公司购买的“速必达”产品余款人民币1,300万元。公司拟与苏

州金融租赁、宁波绿源签订《回购保证合同》,约定公司提供回购担保总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1,300万元,期限24个月;具体回购担保金额随承租人宁波绿源偿付

租金余额及设备使用时间长短变动而变化,为回购保证合同项下公司应回购的全

部款项,该款项包括到期未付租金、逾期违约金、未到期本金、损害赔偿金和名

义货价等应付款项。

截止目前,回购保证合同尚未签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杨平先生

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关于向客户宁波

绿源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

公布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富瑞特装为客户融资租

赁提供回购担保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12月16日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中国证

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9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佳梁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3月出生,毕业于国防科技大学精密机械制

造专业,哈尔滨工业大学机械制造工艺与自动化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三一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三一重型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三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总经

理,三一重型能源装备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三一重装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等职,现任沈阳恒久安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佳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条所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敬东先生,中国国籍,1972 年 3 月生,硕士学历,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证券从业律师资格。现任上海汇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许敬东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本人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没有《公司法》及中国证监

会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规定,未有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

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总经理简历

李宝瑞先生,中国国籍,1968 年 10 月生,毕业于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国

际贸易专业,美国阿拉巴马州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山西三一电气新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三一电气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公司总经理,三一重型能源装备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李宝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其他高管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1.3 条所规定

的情形,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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