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3 证券简称:*ST 新都 公告编号 2015-11-27-04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 年 9 月 15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作出(2015)
深中法破字第 10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长城(德阳)新兴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提出的对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酒店”或“公
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理恪德清
算事务有限公司为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重整期间,管理人和新都
酒店一方面做好酒店经营管理及职工的稳定工作;一方面做好与重整程序相关的
各项工作,包括资产清理和委托评估、债权申报受理和审查、信息披露、偿债能
力测算、重整计划草案制定、债权人会议筹备等。重整期间,公司主要股东向管
理人推荐广州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泓睿投资)及其合作方组成的联合体
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新都酒店的重整投资。经公司申请,深圳中院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批准新都酒店在管理人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公司已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案》。经深圳中院决定,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10 时整召开新都酒店重整案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鉴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
调整事项,深圳中院决定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2 时 30 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
就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现将重整计划草案之
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告如下:
一、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
新都酒店已经严重资不抵债,如果新都酒店破产清算,现有财产将无法满足
各类债务的清偿,出资人权益为零。为挽救新都酒店,避免股票退市和破产清算
的风险,出资人应当和债权人共同努力,分担实现公司重生的成本。因此本重整
计划安排对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
同时,因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瀚
明投资)在控制新都酒店期间,滥用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身份,在未经股东
大会决议的情况下,以新都酒店为其及其关联方的负债提供违规担保,直接造成
公司沉重负债和审计机构无法对公司财务报表和持续经营能力发表意见。因此,
出资人权益调整将遵循瀚明投资多让渡股份,其他股东少让渡或者不让渡股份的
原则。
二、出资人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 85 条第 2 款规定,重整计划涉及出资人
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新都酒店重整计划将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故设出资人组对出资人权益调整
方案进行表决。新都酒店重整案出资人组由截至 2015 年 12 月 8 日在登记结算公
司登记的新都酒店股东组成。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对在前述日期后至
本重整计划规定的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前取得新都酒店股份的主体同样
具有约束力。
(三)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内容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审计,截至 2015 年 9 月 15 日,新都酒店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部分为
100,317,985.98 元,根据公司法第 168 条第 1 款的规定,该部分资本公积可以用
于转增股本。
本重整计划以新都酒店现有总股本 329,402,050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3.04545721558199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100,317,985 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毕后,新都酒店总股本将由 329,402,050 股增加至
429,720,035 股,最终实际转增的股票数量以登记结算公司登记确认为准。
2.瀚明投资无偿让渡 50%现持有股份和现持有股份对应的转增股份
瀚明投资无偿让渡其现持有公司股份的 50%计 22,775,500 股,无偿让渡其现
持有公司股份对应的转增股份 13,872,362 股,合计让渡 36,647,862 股。
其他股东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按照每 10 股转增 3.04545721558199 股的
比例取得转增股份。
3.瀚明投资无偿让渡股份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
瀚明投资无偿让渡的 36,647,862 股股份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相关条件
包括:
(1)按照评估净值 57,144.18 万元(币种:人民币,下同)购买新都酒店大
厦和酒店全部附属设备设施、新都酒店位于深圳文锦花园的 24 套房屋、应收账
款和其他应收款;按照不低于 1.4 亿元价格购买新都酒店位于惠东县大岭镇惠州
高尔夫俱乐部会所的房产;承诺将新都酒店大厦和酒店全部附属设备设施、新都
酒店位于深圳文锦花园的 24 套房屋租赁给新都酒店继续经营,租赁期限不少于
三年,租金合计不超过 200 万元/月,保障新都酒店重整后可以持续经营。
(2)承诺承担前款所涉交易产权登记转让所需缴纳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
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等税费。
(3)承诺无条件承担和支付资金,用于补足资产出售收入不足以按照重整
计划之规定清偿债务和提存预计债权的差额。
(4)承诺以捐赠或者其他合法方式保证重整后的新都酒店净资产为正。
(5)根据新都酒店经营和发展情况,为新都酒店恢复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
提供支持和帮助。未来新都酒店业务转型需要与现有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承诺
承担全部的职工安置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只有重整计划草案经债权人会
议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且获得人民法院批
准后生效,公司方能避免破产清算。因此,公司恳请广大股东支持公司重整工作,
同意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共同努力实现公司重生。
特此公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重整投资人简介
重整投资人由泓睿投资及其合作方共同组成。重整投资人负责新都酒店未来
的经营和发展并根据重整计划的安排,提供部分资金并受让新都酒店出售的资产
以及出资人让渡的股份。泓睿投资成立于 2015 年 1 月,位于广州市天河区珠江
新城,注册资本 1,500 万元,致力于互联网行业的投资管理服务,以“互联网变
革力量”为理念,旨在为成长期的技术驱动型和商业模式创新型企业提供投融资
服务。涉及互联网移动科技、健康医疗、生态农业等多个高新领域;旗下公司有
广东网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金控股”)、广东森度生态农业科技有
限公司等。其中,网金控股开创的互联网交易型银行平台,通过互联网、大数据
和云计算技术进行运营支撑,将银行由传统资金中介“脱媒”为金融信息中介,攻
克了中小企业在银行融资贵、融资慢、融资难等问题,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普惠金
融。网金控股目前已经与近多家商业银行合作,包括国有大中型银行或股份制城
市商业银行,是中国最大的金融互联网运营商。未来 3 年,网金控股将在银行、
基金、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横向拓展,形成中国最大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结构体;
纵向深入研发和运营,建设包括数据支付、数据融资,数字征信在内的多样化云
端金融生态,为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做出应有的贡献。
泓睿投资承诺为新都酒店恢复和提高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提供支持,具体经
营措施包括协助新都酒店提升管理水平,提高酒店经营业绩;协助新都酒店加强
移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务人员配备,设立广告及互联网事业部,开展酒店
相关的计算机技术服务、网络游戏文化产业等相关产业;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
分步实施资产注入方案,将泓睿投资合法拥有或者新都酒店股东大会认可的其他
优质资产,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后注入新都酒店。泓睿投资承诺在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重整后通过恢复生产经营、注入优质资产等各类方式,使新
都酒店 2016 年、2017 年实现的经审计的归属于新都酒店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分别不低于 2 亿、3 亿元。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由泓
睿投资以现金方式就未达到利润预测的部分对新都酒店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