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15066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
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17 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10 时在金
华市宾虹西路 55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李庆跃先生
主持,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
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
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
力,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以实现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拟以 2015 年 0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将本公司持有的浙江东晶博蓝特
光电有限公司(下称“博蓝特光电”)90%股权,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东晶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下称“东晶光电”)持有的浙江东晶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东晶新材
料”)70%的股权按评估值予以出售。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博蓝特光电 90%的股权及东晶新材料 70%
的股权的受让方均为金华德盛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德盛通”)、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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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富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天富运”)、徐良、刘忠尧。其中德盛通向本公司受让博
蓝特光电 29.02%股权,向东晶光电受让东晶新材料 29.03%股权;天富运向本公司受
让博蓝特光电 13.19%股权,向东晶光电受让东晶新材料 13.17%股权;徐良向本公司
受让博蓝特光电 38.32%股权,向东晶光电受让东晶新材料 38.31%股权;刘忠尧向本
公司受让博蓝特光电 19.47%股权,向东晶光电受让东晶新材料 19.49%股权。
有关《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详见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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