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58 证券简称:五矿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5-45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
(三)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9 名,实际参会董事 9 名,无缺席会
议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认真自查,董事会认为公
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五矿股份”)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姚子平、宗庆生、徐忠
芬、俞波、刘雷云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拟在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文件
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五矿股份以及其他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
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以及其它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 10 名的特定投资者。证券
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除五矿股份外,
其他发行对象由公司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公司获得本次
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
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以竞价方式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审议本次发行的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视市场情况和成功完成本次发行需要,公司可在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履行必要程序的前提下,另行选择以修订本次发
行方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或修订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公
告日,作为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
行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依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中国证监
会相关规定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五矿股份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
对象申购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
票。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
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25,583.63 万元。公司本次
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上限除以本次
发行的发行底价。其中,五矿股份拟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
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实际发行股票数量的 10%。
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
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限售期安排
五矿股份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得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在五矿股份及其直
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机构之间进行转让不受此限。其他发行对象通过
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
结束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上市地点
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发行的股票的上市。限售期届
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425,583.63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金属电商平台项目 59,252.87 20,372.87
2 智慧物流体系项目 268,942.47 146,210.76
2.1 智慧物流园项目 259,506.05 136,774.34
2.1.1 西北(兰州)智慧物流园项目 140,951.10 108,028.07
2.1.2 华南(麻涌)智慧物流园项目 60,282.96 12,674.96
2.1.3 华东(无锡)智慧物流园项目 28,471.99 13,647.31
2.1.4 华东(罗泾)智慧物流园项目 29,800.00 2,424.00
2.2 跨境大宗商品流通运营平台项目 9,436.42 9,436.42
3 电商线下体系项目 32,000.00 32,000.00
4 供应链金融项目 100,000.00 100,000.00
5 偿还银行贷款 127,000.00 127,000.00
合计 587,195.34 425,583.63
募集资金原则上将按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前提下,董事会将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
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调整。
若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
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
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进度的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
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
例共享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0、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作出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
实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由于本议案涉及公
司控股股东五矿股份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姚子平、宗庆生、
徐忠芬、俞波、刘雷云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
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
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15-46)。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由于本议案涉及公
司控股股东五矿股份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姚子平、宗庆生、
徐忠芬、俞波、刘雷云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
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为支持
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并基于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市场前景的良好预期,公司控股股东五矿股份拟以现金方式按照与
其他发行对象相同的认购价格,认购不低于本次发行实际发行股份总
数 10% 的 股 份 。 详 见 同 日 刊 登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15-46)。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由于本议案涉及公
司控股股东五矿股份与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姚子平、宗庆生、
徐忠芬、俞波、刘雷云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相关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顺利实施本次非公
开发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
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
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发行股票具体方案有关的事项;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修改本次发行
具体方案(但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
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根据有关部门对具体项目的审核、相关市场
条件变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条件变化等因素综合判断,对本次发行
具体方案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及在不超
过发行上限的范围内调整募集资金数额);
3、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申报事宜;
4、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制作、修改、签署相关的
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中介机构聘用协议
等;
5、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股票相关协
议及文件,并办理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的一切必要或适宜的申请、报
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6、根据有关监管部门要求和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如募
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或实施进度不一致,可根据
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实
施进度及资金需求轻重缓急等实际执行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地点以及优先次序;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
关事宜;
8、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
具体事宜;
9、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
股票政策有新的规定,则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监管
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10、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允许的
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11、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计划难以实施或虽然
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极其不利后果之情况,可酌情决定该等非公
开发行计划延期实施。
12、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临 2015-47)。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
划》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议案》
修订方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 2015-48)。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五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增资并
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议案》
本次增资方案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五矿电子
商务有限公司增资并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公告》(临 2015-49)。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王秀丽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蔡洪平先生因本职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
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对蔡洪平先生在任期间的勤
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控股股东五矿
股份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推荐王秀丽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经审核,认为王秀丽女士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
条件。董事会同意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名王秀丽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秀丽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证券监管部门审核。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五矿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刘青春、陈绍荣、韩刚为公司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宗庆生、徐忠芬、俞波、刘雷云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
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对宗庆生、徐忠
芬、俞波、刘雷云四位董事在任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
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公司控股股东五矿股份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
推荐刘青春、陈绍荣、韩刚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经审核,认为上述候选人符合公司董事任职条件。
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五矿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待本次发行相关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条件全部成就后,公司
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非公开发行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秀丽女士简历
王秀丽女士,1965 年出生, 经济学博士,中国国籍,现任对外经
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199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
师非职业会员资格,1988 年 7 月起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国际商学院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曾任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香港
创业版)、北京麒麟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截止目
前担任北京全聚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秀丽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2、刘青春先生简历
刘青春先生,1966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
国际商务师。毕业于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1999 年 7
月、2005 年 7 月获得加拿大圣玛丽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历、管理学博士学位。历
任本公司监事、五矿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五矿总公司焦炭部
总经理,五矿总公司原材料板块副总经理,香港企荣贸易有限公司董
事、总经理,中国五矿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香港企荣
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总经理。截至目前未
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
3、陈绍荣先生简历
陈绍荣先生,1962 年 4 月出生,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高级国际商务师。毕业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英语专业,2011 年 6 月
获得清华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香
港企荣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五矿总公
司海外部总经理、日本五金矿产株式会社社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
总经理兼战略本部总监。截至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10000 股,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4、韩刚先生简历
韩刚先生,1970 年 10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律和理学双硕士
学位,高级国际商务师。本科毕业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专业,1999
年 6 月获得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3 年 9 月获得英国
伦敦大学国际商务专业理学硕士学位。曾任五矿总公司英国金属矿产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德国五矿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兼物流业务本部总监。截至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