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远地产: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5-11-28 00:41:2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743 证券简称:华远地产 编号:临 2015-076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 2015 年 11 月 27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 5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

事 5 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

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核查<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监事会对《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核查后,认为:

(一)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以下情形:

1、最近 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3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1

(二)列入本次《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

合《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中无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及其配偶、

直系近亲属。本次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

激励计划,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议案提交公司 2015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2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远地产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