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放弃向深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行使优先增资
权利的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科技”、“公司”)拟放弃向
参股公司深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行使优先增资权利。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中海科技的保荐机构,日信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日信证券”或“保荐机构”)对公司放弃行使优先增
资权利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放弃行使优先增资权利事项的主要内容
中海科技参股公司深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拟进行增资扩股,注
册资本由目前的 2,000 万元增至 4,000 万元。其中,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拟
出资人民币 1,099.6614 万元认缴新增的注册资本 1,080 万元,上海旻海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拟出资人民币 936.7486 万元认缴新增的注册资本 920 万元。
中海科技拟放弃对深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同比例增资权,因而持
股比例由 50%下降至 25%;中海科技的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发生变化。
(1)增资扩股前,深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1,000 50%
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 50%
合计 2,000 100%
(2)增资扩股后,深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1,080 27%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1,000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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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0 25%
上海旻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920 23%
合计 4,000 100%
二、关联方情况
(一)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关联关系: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为中海科技间接控股股东
法定代表人:许立荣
注册资本:69.19963 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从事沿海运输、远洋运输、国内江海直达货物运输、集装箱运输
及揽货订舱、运输报关、多式联运,船舶租赁、船舶代理、货运代理、航空货运
与航空代理,船舶燃物料、淡水供应、船用食品供应,储运及船舶修造与拆船,
通讯导航及设备、产品修造,仓储、堆场、码头,集装箱制造、修理、买卖、租
赁,各种车辆及零配件制造、修理、销售,船舶买卖,原油和成品油买卖,煤炭
和钢材买卖及其它种类进出口商品贸易,培训教育,技术咨询,通讯导航服务,
劳务输出,房地产开发,旅游,金融,宾馆等业务。
(二)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海科技为同受中国海运(集团)
总公司控制下的关联方
法定代表人:张国发
注册资本:116.83125 亿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国内沿海外贸集装箱内支线班
轮运输,国际船舶运输(含集装箱班轮运输),集装箱制造、修理、租赁,船舶
租赁、自有集装箱、自用船舶买卖,国内沿海普通货船(散货船除外)海务管理、
机务管理和船舶检修、保养、买卖、租赁、营运、资产管理及其他船舶管理服务。
(三)上海旻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法定代表人:唐红斌
注册资本:945 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咨询,资产管理,实业投资,商务咨询,经济信息咨
询,企业管理咨询,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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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
三、关联交易性质
本次公司放弃对深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同比例增资权事项
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 3,000 万元,不属于重大关联交易,所以本次关联交
易无须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深圳一海通是 2014 年成立的专业从事海运综合物流服务的电商平台公
司,是在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转型发展的大背景下,运用互联网将传统海运
物流与电子商务进行深度融合的一次探索和尝试。深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运行一年多来,各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尚处于业务开拓阶段,
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而现有资金不足以支持继续加大业务拓展力度。本次增资
后,深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本实力将得到增强,有利于提升其
竞争实力,对其市场拓展和业务创新将提供有力的支持。
(2)深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由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直接
控股,可以更好地协调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内部资源,加大对深圳一海通全
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支持力度,有利于其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3)本次增资引入上海旻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即通过员工持股
方式,积极响应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精神,建立劳动者与所有者利益共享机
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深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激励机制,
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增强员工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深圳一海通全
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未来长远发展。
(4)深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通过本次增资引入中国海运(集
团)总公司和上海旻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后,能够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
激发运营活力、增强市场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中海科技的合并报表范围,
预计对中海科技 2015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同时,中
海科技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中海科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跟踪有关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履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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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
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增资权的关联交易
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5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
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增资权的关联交易
的议案》,其中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关联交易事项认真审查后认为:
公司董事会审议《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公司放弃优先增资权的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
回避了表决;本次增资后,深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资本实力将得
到增强,有利于提升其竞争实力,对其市场拓展和业务创新将提供有力的支持;
中海科技放弃本次优先认股权,引入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和上海旻海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后可优化深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
本次关联交易不影响中海科技的合并报表范围,对中海科技 2015 年度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深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中海科
技放弃优先增资权的关联交易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日信证券通过查看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意见,了解关联
方基本情况,对前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日信证券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时,
此关联交易事项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不利影响,并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未损害股东利益。
日信证券对中海科技放弃向深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行使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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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权利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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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海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弃
向深圳一海通全球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行使优先增资权利的关联交易的核查意
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刘元高 陈晖
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11 月 27 日
刘亚利 刘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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