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
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
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
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
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中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上市公
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 广东塔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黄培劲与孙敏华合计持有的 海南波莲水稻基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波莲基因”)61.52%股权。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为 70,000 万元。本次交
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此本次交易需提交中
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上市公司发生资产交易情况如下:
2015 年 4 月 10 日,公司通过总经理办公会决议,同意 将原属海南临
高产业化基地的部分研发资产,主要包括仪器设备、实验耗材和办公用品
等,按照 2015 年 4 月 30 日的账面净值以现金转让的方式出售给波莲基因
以保证波莲基因设立后的资产独立性以及相关运营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5
年 4 月 29 日,公司与波莲基因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 。波莲基因已于
2015 年 9 月 18 日将设备转让款按上述协议约定支付给公司。
除上述交易外,上市公司近 12 个月内未发生其他重大资产交易。
公司上述交易事项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所涉波莲基因股权
无关,不属于相关资产,无需纳入本次交易的累计计算范围。
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