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15-053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王乐锦女士
提交的书面辞职信。王乐锦女士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
间已满 6 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 号)“连任时间不得
超过六年”的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王乐锦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占董
事会人数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王乐锦女士的辞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
后生效。在此之前,王乐锦女士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职责。
辞职生效后,王乐锦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王乐锦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