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
司开展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作为广东精艺金
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艺股份”或“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精艺股份开展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开展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精艺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展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
电解铜为公司铜加工业务的主要原材料。随着公司业务发展、产销量的增长,
公司新客户将不断发展、公司与新客户的定价模式也将多元化;同时近期电解铜
价格大幅波动,电解铜现货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客户远期订单需求增加、公司周
转用电解铜库存较高,公司的业务经营风险不断增大。为规避电解铜价格波动,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进行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
1、交易品种:上海期货交易所阴极铜标准合约。
2、预计投入资金额度及业务期间:根据公司目前的铜加工业务的产销量计
划,及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测算,本次公司进行铜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投入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占公司201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64%,
占公司201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净资产的5.69%)或在铜套期保值数量4,000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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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时间至2016年12月31日止。
3、资金来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4、实施套期保值业务的主体:公司将以从事电解铜采购、生产、销售的主
体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精艺万希铜业有限公司、芜湖精艺铜业有限公司及广东精
艺销售有限公司的名义实施套期保值业务,以符合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进行处
理的条件。
5、是否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将主要以《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套期保
值为目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将持续地对套期保值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确
保相关套期保值业务高度有效,以符合企业最初为该套期保值关系所确定的风险
管理策略。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操作可以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
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资金风险:由于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制度,可能由于期货行情短期内较
大波动,造成追加保证金的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
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公司虽已建立了
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内控体系,但仍存在着可能会产生由于操作失误等其他过失
原因导致内控体系执行失效的风险。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目前已具备完善的期货套期保值内控管理体系及相应的人才队伍
公司在2006年11月前根据业务量不断上涨及供应商供货方式的变化,通过在
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电解铜的期货交易活动进行原材料采购及套期保值活动,确
保了原材料及时供应、降低了采购成本、化解了价格波动风险,保证了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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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间公司积累了相应的期货套期保值经验,培养了相关专业人才,建立
了完善的期货保值内控管理体系包括制订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公司将严格执行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从事铜期货保值业务,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
原材料电解铜因价格波动而产生的存货价格波动风险和客户延期结算风险,减少
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
影响。
公司将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严格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
根据生产经营所需及客户订单周期作为期货操作期,降低期货价格波动风险。同
时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按照公司《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进行操作。
同时公司将设立专门的期货操作小组,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进行内部审计
等措施进行控制。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本次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拟开展境内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并就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及审批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
位牵制以及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风险控制。同时,我们要求公司需严格执行公司
制订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规定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权力、义务及责任追究措施。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
有利于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电解铜价格波动及可能出现的客
户违约风险,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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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电解铜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该项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生
产成本,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保荐机
构对公司开展上述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鉴于商品期货交易存在一定的风险,保荐机构提请公司注意,在进行套期保
值业务过程中,除了要引进具有期货交易和套期保值业务丰富经验的交易人员,
精心研究电解铜的供需情况和历史价格波动规律外,还要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出
发,根据电解铜的预估需求量,在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套保业务资金量及交易数量
的范围内,做好财务收支计划,并以此来安排交易,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
为。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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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电解铜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东茂邹卫峰
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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