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 2015-041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参与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堂硅谷”)
●投资金额:5,110 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
内,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配套并购贷款资金
●投资风险提示:天堂硅谷 2015 年增资扩股计划尚须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核准
一、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参股公司天堂硅谷因各项业务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流动性短缺的问题,为
了缓解现有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资金压力,同时保证未来稳定的可持续发展,计划
在 2015 年增资 2 亿股,每股价格 5.11 元,共计增资金额为 10.22 亿元,以用于扩
大基金规模和项目直投。公司作为天堂硅谷现有股东,拟以自有资金 5,110 万元出
资参与天堂硅谷 2015 年增资扩股计划。
近期,天堂硅谷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
理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该增资扩股建议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增资价格:5.11 元/股。(2015 年 6 月 30 日合并归属于母公司的每股净资产)
2、增加注册资本数:2 亿股
3、增资金额:10.22 亿元(每股价格×增资股数)
4、增资对象:(1)原股东同比例增资;(2)若原股东放弃全部或者部分增资权
则由其他股东优先认购,有两位以上股东认购的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5、增资时间:2015 年内增资,本次增资股东需以货币方式进行出资,且需全
额缴纳增资金额。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26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
表决董事 9 名,实际收回表决票 9 张,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计划
的议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制度相关规定,本次投资
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以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天堂硅谷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天堂硅谷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2 亿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袁维钢
4、注册地址:杭州西湖区天目山路西溪国家湿地公园
5、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企业及项目的创业投资;
教育投资,为企业提供投资咨询及管理,会计咨询(除国家禁止或限制的投资项目)
等。
6、财务数据: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天堂硅谷实现营业收入 14,641.42 万元,
净利润 6,860.49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282.28%,资产总额 159,967.48 万元,股
东权益 108,314.42 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7、股东持股情况: 目前,天堂硅谷总股本为 2 亿股,股东共计 7 名, 本公司
持有 1,0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5%。股东具体持股情况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 投资金额 投资比例
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3,680,000.00 51.84%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55,800,000.00 27.90%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760,000.00 6.38%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 5.00%
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6,380,000.00 3.19%
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380,000.00 3.19%
王林江 5,000,000.00 2.50%
合 计 200,000,000.00 100.00%
四、公司出资认购方案
按照天堂硅谷增资扩股方案,增加注册资本金规模为 2 亿元, 公司将以目前对
天堂硅谷的持股比例 5%认购新增股本,预计出资 5,110 万元,公司董事会为确保本
次公司参与天堂硅谷增资扩股事宜顺利进行,授权经营层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参与天
堂硅谷增资扩股相关事宜。
五、参与天堂硅谷增资扩股对公司影响
天堂硅谷自成立以来,业务和资产规模快速发展,经济效益稳步提升。公司参
与本次天堂硅谷增资扩股符合公司董事会“在做强做大主业同时,投资盈利能力强、
发展前景好的产业,增加企业发展后劲”的发展思路,有利于巩固公司在天堂硅谷原
有的股东地位,优化资产结构,促进公司产投互动,提升公司经济效益,为公司股
东创造更大的回报。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参与本次增资扩股计划尚须天堂硅谷股东大会审议核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