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1-26 16: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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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5-55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5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依据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我们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相关方签署《回购承诺协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各方为进一步确保并购基金合作顺利,经协商一致达

成回购承诺协议,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程

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同意公司与相关方

签署《回购承诺协议》并提请董事会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审查,发现聘任人员

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所述禁入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所聘高级管理人员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规定。本次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提名、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聘任王寿钦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

此页无正文,为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立民 黄以华 王爱虎 黄瑞旺

2015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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