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5-060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
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董事 11 名。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新增与重庆四联新能源有限公司的
日常关联交易金额 20,000 万元,增加后全年预计与该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金额为不超过 28,500 万元。
在对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吴朋先生、黄治华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川仪股份关于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61)。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
司增加 201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议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63 号)。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