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叶珠宝: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5-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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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

股票代码:000587 股票简称:金叶珠宝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五年十一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朱要文 张金铸 孙旭东

赵国文 何小敏 夏 斌

胡凤滨 纪长钦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1

释 义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概况............................................................................. 7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名称............................................................................... 10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12

一、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后股东情况....................................................... 12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13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3

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5

第四节 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 16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 17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21

一、备查文件目录............................................................................................... 21

二、备查文件地点............................................................................................... 21

三、查阅时间....................................................................................................... 21

四、查阅网站....................................................................................................... 21

2-2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

金叶珠宝、发行人、公司、

指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上市公司

丰汇租赁、标的公司 指 丰汇租赁有限公司

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深圳前海九五企业

九五集团 指 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股东,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持有发行人 29.95%的股份,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股东大会 指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融资产 指 中融(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盟科投资 指 盟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安徽盛运环保

盛运环保 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拓洋 指 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

中海晟融 指 中海晟融(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 金叶珠宝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丰汇租赁 90%的

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中融(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盛运环保(集

交易对方 指 团)股份有限公司、盟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重庆拓

洋投资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丰汇租赁有限公司 90%的股份

上市公司本次拟向各认购人分别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认购股份数 指 (A股)数量,包括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

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公司股份

2-3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财务顾问办法》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购买资产协议》 指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协议书》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协议书>之补

《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指

充协议》

《股份认购协议》 指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认购协议》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认购协议>之补

《股份认购补充协议》 指

充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独立财务顾问、东海证券 指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海润律所 指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 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

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Goldleaf Jewelry Co., Ltd

法定代表人 朱要文

注册资本 55,713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 230000100000347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金叶珠宝

股票代码 000587

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青山西路 118 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2 号南银大厦 19 层 1909 室

邮政编码 153000

联系电话 010-64100338

传真号码 010-64106991

互联网网址 http://www.goldzb.com

电子信箱 jinye000587@163.com

贵金属首饰、珠宝玉器、工艺美术品加工、销售;金银回收;货物进

经营范围 出口;股权投资、矿山建设投资、黄金投资与咨询服务;黄金租赁服

务;选矿。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中融资产出具了《声明》,确认:“其管理的中融资产-融慧开源 1 号专

项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丰汇租赁 42%的股权,该计划的单一委托人为中海晟融(北

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融资产-融慧开源 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产

管理合同》的规定,该合同下投资标的由资产委托人指定,因此,中海晟融(北

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事项具有决策权”。2015 年 4 月 7 日,中海

晟融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将通过中融资产-融慧开源 1 号专项资产管

2-5

理计划持有的丰汇租赁 42%的股权转让给金叶珠宝。

2015 年 4 月 7 日,盟科投资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丰汇

租赁有限公司 23%的股权转让给金叶珠宝。

2015 年 4 月 29 日,盛运环保召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

参股子公司丰汇租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2015 年 4 月 7 日,重庆拓洋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丰

汇租赁有限公司 2.5%的股权转让给金叶珠宝。

2015 年 4 月 7 日,九五集团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公司按照 11.92 元/

股的价格认购 226,476,510 股金叶珠宝股份。

2015年4月7日,丰汇租赁股权转让事宜已由丰汇租赁的股东会通过,其他股

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2、201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

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购买资产协议》;与本次募集配套

资金的特定对象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

201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特定对象签订了《股份认购补充协议》。

3、2015年6月17日,上市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15年9月7日,本次重组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15年第73次并购重

组委会议审核通过。

2、2015年10月30日,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金叶珠宝

股份有限公司向中融(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2-6

资金的批复》文件(证监许可〔2015〕2403号)。

(三)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1、截至 2015 年 11 月 12 日,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已将本次发行

的认购资金汇入东海证券为本次发行开立的账户;11 月 12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字[2015]第 7-00022 号验资报告对认购对象认缴

情况进行了验证。

2、2015 年 11 月 17 日,东海证券将收到的募集资金总额 2,699,599,999.20 元

扣除财务顾问及配套融资保荐承销费 50,000,000.00 元后的资金 2,649,599,999.20

元划至金叶珠宝在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410100195568904 的募集资金专户。

3、2015 年 11 月 17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验

字[2015]第 7-00021 号验资报告,根据该验资报告,金叶珠宝本次发行股票募集配

套资金总额 2,699,599,999.20 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 50,200,000.00 元,募集资金

净额 2,649,399,999.20 元,其中,增加上市公司注册资本 226,476,510.00 元,增加

上市公司资本公积 2,422,923,489.20 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登

记托管相关事宜。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基本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的发行价格为 11.92 元/股。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日。经计算,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 11.40 元/股,该价

格的 90%为 10.26 元/股。

2-7

同时,公司于2011年8月18日实施完毕股权分置改革,深圳九五投资有限公

司(后更名为九五集团)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作为潜在控股股东为推动上市公

司资产重组、进一步改善资产结构,承诺提出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产注入的

动议,以包括但不限于定向增发在内的方式向上市公司注入净资产评估值不低于

人民币20亿元的优质黄金矿产资源或其他符合《重组框架协议》规定条件的优质

资产;且增发价格不低于11.98元/股(在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

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1.92元/股)。

根据上述情况,公司通过与交易对方之间的协商,兼顾各方利益,确定本次

向中融资产、盟科投资、重庆拓洋、盛运环保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向

九五集团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均为11.92元/股,不低于九五集团2011年股权

分置改革承诺的注入资产股份增发价格。

根据配套募集资金总额及发行价格,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为

226,476,510 股,符合《关于核准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向中融(北京)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03

号)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26,476,510 股的要求。

(三)募集资金量及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699,599,999.20 元,扣除保荐费等与发行相关的

费用共计 50,200,000.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2,649,399,999.20 元。

(四)本次发行的股票的限售情况

九五集团现金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

转让,在此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发行对象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向公司控股股东九五集团采用锁价方式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

金。

九五集团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8

类 型 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注册地址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 深圳市福田区农林路 5 号鑫竹苑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 朱要文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8 年 04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2008 年 04 月 18 日至永久

注册号 440301103300055

税务登记证号 440300672957390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67295739-0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黄金、白银、金银饰品、钻石、

珠宝首饰的销售;房地产开发;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

经营范围

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投资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限制

项目)。金银饰品、钻石、珠宝首饰的生产和加工;贵金属的购销。

(六)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前,九五集团持有上市公司 29.95%的股份,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七)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

九五集团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为九五集团及其关联方

为发行人提供担保,具体明细如下:

担保金额(万 担保是否已

担保方 担保起始日 担保终止日

元) 履行完毕

九五集团 30,000.00 2013.12.16 2014.12.15 是

朱要文 10,000.00 2013.11.18 2014.11.18 是

九五集团、朱要文 8,000.00 2015.09.23 2016.09.22 否

九五集团、朱要文 10,000.00 2013.12.12 2014.12.12 是

九五集团、朱要文 30,000.00 2015.03.19 2016.03.18 否

易道资产、朱要文 30,000.00 2015.04.14 2025.04.13 否

朱要文 30,000.00 2015.03.04 2016.03.03 否

朱要文 10,000.00 2014.08.01 2015.07.31 否

朱要文 6,000.00 2015.01.12 2018.01.11 否

九五集团、朱要文 20,000.00 2014.04.18 2017.04.18 否

九五集团、朱要文 7,000.00 2015.06.26 2016.06.27 否

九五集团、朱要文 20,000.00 2015.06.23 2015.12.23 否

易道资产、朱要文 8,000.00 2014.09.28 2015.09.27 否

2-9

朱要文 10,000.00 2014.12.30 2015.12.30 否

朱要文 4,800.00 2014.12.15 2015.12.14 否

九五集团 5,000.00 2015.04.13 2017.04.13 否

朱要文 6,000.00 2014.07.15 2015.07.14 否

九五集团、朱要文 5,000.00 2014.11.26 2016.05.25 否

九五集团,朱要文,周汉生 8,000.00 2015.01.04 2016.02.01 否

九五集团、易道资产 7,000.00 2013.06.25 2015.06.27 是

九五集团、易道资产、朱要

7,000.00 2015.06.15 2018.06.14 否

朱要文 5,000.00 2015.01.05 2016.01.05 否

朱要文 9,800.00 2014.10.22 2019.10.21 否

九五集团,朱要文 12,000.00 2015.01.04 2016.02.01 否

朱要文 5,000.00 2015.06.10 2016.06.10 否

朱要文 40,000.00 2015.04.27 2016.04.26 否

九五集团、朱要文 20,000.00 2015.03.13 2016.03.13 否

朱要文 5,000.00 2015.03.13 2016.03.13 否

朱要文 5,000.00 2015.06.10 2016.06.10 否

合计 373,600.00

(八)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来交易安排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九)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和认购资金来源的核查

本次发行对象九五集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

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

行)》所规定的私募基金,不适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

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发行对象用于本次认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

法,不存在结构化融资或代持的情形。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名称

(一)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

名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10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1928 号东海证券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817925

项目主办人:周增光、陈翔

项目协办人:朱科松

(二)法律顾问

名称: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海定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 1 号楼 15 层

负责人:袁学良

电话:010-82653566

传真:010-88381869

经办律师:何东旭、张亚全

(三)审计(验资)机构

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

电话:010-82330558

传真:010-82327668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斌、王树奇

2-11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后股东情况

(一)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截至 2015 年

11 月 13 日)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

1 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66,861,852 29.95% 流通 A 股

2 施彩练 13,216,005 2.37% 流通 A 股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迪瑞 2

3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11,703,900 2.10% 流通 A 股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迪瑞 1

4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8,690,198 1.56% 流通 A 股

5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895,300 1.42% 流通 A 股

6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7,274,917 1.31% 流通 A 股

7 洪少锋 7,161,200 1.29% 流通 A 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

8 6,577,286 1.18% 流通 A 股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银汇理

9 4,697,378 0.84% 流通 A 股

行业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0 王国庆 3,811,323 0.68% 流通 A 股

合 计 237,889,359 42.70%

(二)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

流通 A 股,限

1 深圳前海九五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393,338,362 37.04%

售流通 A 股

中融(北京)资管-杭州银行-中海晟

2 99,706,375 9.39% 限售流通 A 股

融(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 盟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91,205,327 8.59% 限售流通 A 股

2-12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

4 87,351,719 8.23% 限售流通 A 股

5 施彩练 13,216,005 1.24% 流通 A 股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迪瑞 2

6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11,703,900 1.10% 流通 A 股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迪瑞 1

7 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 8,690,198 0.82% 流通 A 股

8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895,300 0.74% 流通 A 股

9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7,274,917 0.69% 流通 A 股

10 洪少锋 7,161,200 0.67% 流通 A 股

合 计 727,543,303 68.51%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前 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

项目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 - 504,739,931 47.5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57,134,734 100.00% 557,134,734 52.47%

三、股份总数 557,134,734 100.00% 1,061,874,665 100.00%

(二)资产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抗

风险能力和后续融资能力将得以提升。

(三)业务结构变动情况

2-13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及本次交易的相关费用。

公司的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发生变动。

(四)公司治理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都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

理不会有实质的影响。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没有发生变化,维持了公司管理层的

稳定。

(六)对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关系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新股

东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发行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不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2-14

第三节 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

本次发行独立财务顾问及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认为:

经核查,东海证券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发行的全部过程坚持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的原则,发行过程及本次发行所确定的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募集资

金金额等,均符合发行人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发行结果公平、

公正。”

2-15

第四节 法律顾问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

法律顾问认为:

“本次重组所涉及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已经取得现阶段根据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所有必要的授权和批准,该等授权和批准合法有效,发行对象已缴付

了现金对价,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重组

所涉及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合法、有效。”

2-16

第五节 中介机构声明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独立财务顾问已对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

周增光 陈 翔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17

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

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

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袁学良

经办律师:

何东旭

经办律师:

张亚全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2-18

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

出具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

用的本所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

吴卫星

经办注册会计师:

曹 斌 王树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19

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与

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机构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

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吴卫星

经办注册会计师:

曹 斌 王树奇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2-20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向中融(北京)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2403 号);

2、东海证券出具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

金之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3、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叶珠

宝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配套融资非公开发行股份发行过程及

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5、经中国证监会审核的全部申报材料;

6、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期间赴上市公司或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

商)办公地点查阅。

三、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四、查阅网站

指定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2-21

(本页无正文,为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

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法定代表人:

朱要文

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22

(本页无正文,为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情况

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周增光 陈 翔

项目协办人:

朱科松

法定代表人:

朱科敏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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