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5-042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以
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陈怀荣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会议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河北翰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石家庄天同
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股权并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同意翰鼎地产转让其持有的天同汽制 50%的股权并放弃优先受让权。
公司《关于同意河北翰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转让石家庄天同汽车制造有限
公 司 股 权 并 放 弃 优 先 受 让 权 的 公 告 》( 2015-043 号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 2015 年 11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与《中国
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根据贷款期限错配及 2016 年经营资金安排,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
过 10000 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并授权公司总经理靳发斌先生全权代
表公司签署上述业务额度内的一切与借款(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抵押、融资等)
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