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15 年 12 月
目 录
1、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p2
2、股东大会会议议事规则 -----------------------------------------------------p4
3、会议议案表决办法-------------------------------------------------------------p5
4、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p6
5、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下属企业上海陆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提供担保的议案--------------------------------------------------------------------- p7
6、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川南奉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p8
7、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
议案------------------------------------------------------------------------------------- p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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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时间:2015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二、地点:上海闵行区光华路 888 号长江投资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15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3: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授权
委托人。
四、主持:居亮董事长
五、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
心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下属企业上海陆交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川南奉路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
提供担保的议案》;
5、股东代表发言(如有);
6、公司负责人回答股东提问(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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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8、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
9、宣读大会现场表决结果;
10、获取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11、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12、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合并表决结果;
13、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4、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会议结束。
大会秘书处
2015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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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事规则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1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现提出如下议事规则: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
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应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应扰乱
大会的正常秩序。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的劝导,共同维护好大会
的秩序和安全。
四、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股东要求大会发言,须事先
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并向大会秘书处登记。
五、股东大会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的发言席进行发言,
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公司负责人有针对性地简要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七、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作出决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大会表
决时,股东不能发言。
大会秘书处
2015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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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办法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4 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票在股东报到时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各位股东。请各位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
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表决结果将当场宣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以上办法提请股东大会通过。
大会秘书处
2015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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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
心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交中心”)系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 2.60 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占陆交中心 72.85%
股份。
为满足跨境、国内供应链管理业务的资金需要,陆交中心拟向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整,
其中到期续授信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新增授信人民币 5,000 万元,
授信期限为 1 年。其中由本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1 年,其余授信为信用方式。最终担保金
额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实际批复为准。
请审议。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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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下属企业上海陆交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交中心”)系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 2.60 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占陆交中心 72.85%
股份。上海陆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系陆交中心的全资子公司(以下
简称“陆交供应链公司”),注册资金 5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陆交中心业务板块调整计划,陆交中心承接的国内供应链管
理业务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逐步转移至全资子公司陆交供应链公司。
为保证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陆交供应链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授
信品种为流动资金循环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授信期
限为 1 年,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最终
担保金额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实际批复为准。
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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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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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川南奉路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上海川南奉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南奉公司”) 系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 1.25 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 1 亿元,
占川南奉公司 80%股份。
川南奉公司向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申请项目借款人民币 5 亿元,期
限不超过 5 年。该笔借款专项用于上海浦东新区川南奉公路新建工程
建设移交项目建设,拟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
超过 5 年。
请审议。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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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上海浦东新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鼎立
公司”)系本公司参股的公司,注册资金 1 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
3,000 万元,占长江鼎立公司 30%股份。
为保证正常经营,长江鼎立公司继续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
行申请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本公司拟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
限为 1 年。
请审议。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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