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投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来源:上交所 2015-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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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5 年 12 月

目 录

1、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p2

2、股东大会会议议事规则 -----------------------------------------------------p4

3、会议议案表决办法-------------------------------------------------------------p5

4、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p6

5、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下属企业上海陆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借款

提供担保的议案--------------------------------------------------------------------- p7

6、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川南奉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p8

7、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

议案------------------------------------------------------------------------------------- p9

1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时间:2015 年 12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二、地点:上海闵行区光华路 888 号长江投资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15 年 11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3: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授权

委托人。

四、主持:居亮董事长

五、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

心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2、审议《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下属企业上海陆交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川南奉路工程管

理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4、审议《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借款

提供担保的议案》;

5、股东代表发言(如有);

6、公司负责人回答股东提问(如有);

2

7、股东对各项议案进行表决;

8、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票;

9、宣读大会现场表决结果;

10、获取大会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11、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

12、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合并表决结果;

13、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14、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会议结束。

大会秘书处

2015 年 12 月

3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事规则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公司 2015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现提出如下议事规则:

一、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召开过程中,应当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

益、确保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

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应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应扰乱

大会的正常秩序。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的劝导,共同维护好大会

的秩序和安全。

四、股东大会设“股东发言”议程。股东要求大会发言,须事先

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并向大会秘书处登记。

五、股东大会发言由大会主持人指名后到指定的发言席进行发言,

内容应围绕股东大会的主要议案,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公司负责人有针对性地简要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

七、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作出决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大会表

决时,股东不能发言。

大会秘书处

2015 年 12 月

4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办法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 4 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票在股东报到时分发给出席会议的各位股东。请各位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提交表决的提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

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

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表决结果将当场宣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以上办法提请股东大会通过。

大会秘书处

2015 年 12 月

5

议案一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

心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交中心”)系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 2.60 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占陆交中心 72.85%

股份。

为满足跨境、国内供应链管理业务的资金需要,陆交中心拟向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整,

其中到期续授信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新增授信人民币 5,000 万元,

授信期限为 1 年。其中由本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1 年,其余授信为信用方式。最终担保金

额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实际批复为准。

请审议。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6

议案二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下属企业上海陆交供应链管理有

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上海陆上货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交中心”)系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 2.60 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占陆交中心 72.85%

股份。上海陆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系陆交中心的全资子公司(以下

简称“陆交供应链公司”),注册资金 500 万元人民币。

根据陆交中心业务板块调整计划,陆交中心承接的国内供应链管

理业务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逐步转移至全资子公司陆交供应链公司。

为保证经营活动所需资金,陆交供应链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授

信品种为流动资金循环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授信期

限为 1 年,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最终

担保金额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实际批复为准。

请审议。

7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8

议案三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川南奉路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上海川南奉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南奉公司”) 系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 1.25 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 1 亿元,

占川南奉公司 80%股份。

川南奉公司向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申请项目借款人民币 5 亿元,期

限不超过 5 年。该笔借款专项用于上海浦东新区川南奉公路新建工程

建设移交项目建设,拟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不

超过 5 年。

请审议。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9

议案四

关于长江投资公司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上海浦东新区长江鼎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鼎立

公司”)系本公司参股的公司,注册资金 1 亿元人民币,本公司出资

3,000 万元,占长江鼎立公司 30%股份。

为保证正常经营,长江鼎立公司继续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

行申请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本公司拟继续为其提供担保,担保期

限为 1 年。

请审议。

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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