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85 证券简称:雪浪环境 公告编号:2015-059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10:00 在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以通讯方
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其中现场表决 4 人,
董事张敏、陆卫明、曾一龙、李哲、祝祥军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杨建
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
1、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1.5 亿元,授信业务包括
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
开证、进口/出口押汇、出口打包放款、银行保函等,授信期限为 2 年;
2、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 3 亿元,授信种类包括
但不限于贷款、票据、保函、信用证等各类银行业务,授信期限为 2 年;
向上述两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款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
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的
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无锡康威东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 6,400 万元收购无锡康威东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无锡康威东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 年 9 月 25 日
注册资本:3,5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岩
注册地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湖大道 2020 号
营业范围:环保技术的研发、技术服务;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专用设备
及配件、通用设备及配件的制造、加工及维修;金属材料、五金产品的销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姓名 出资数额(万元) 比例 备注
中国国籍,自然人,居住地:无锡市
郑岩 3325 95%
滨湖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国国籍,自然人,居住地:无锡市
吕君丽 175 5%
滨湖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指标 2015 年 10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4,015,196.23
负债总额 26,023,287.35
净资产 47,991,908.88
指标 截至 2015 年 10 月 31 日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294,308.66
经无锡长江资产评估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评估,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0 月 31 日的评估结果为 6,487.82 万元。经双方协商,最终
价格确定为 6,400 万元。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与标的公司股东商谈并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如有)。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公司员工人数也在不断增加。目前现有的办公条件已
略显紧张,更无法适应公司后续的发展,而标的公司的资产中包含办公大楼,可
以完全解决目前面临的问题,有效改善员工办公条件,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向心
力。同时也将实现公司管理区域和生产区域分开管理,进一步强化管理总部的功
能定位,提升集团化管控模式的效率。
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