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作为有研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原名“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新材”、“公
司”)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规,就有研新材将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储的方案
存管银行 金额(万元) 存款种类 预计利率(%)
工商银行北太平庄支行 10000 七天通知 1.43
招商银行世纪城支行 5000 一月大额存单 1.55
光大银行上地支行 6000 七天通知 1.75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知春路支行 5000 一月大额存单 1.55
江苏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5000 一月大额存单 1.562
二、公司对上述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的管理
1、公司承诺上述定期存款到期后将及时转入《募集资金专户储三方监管协
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定期存款类方式续存,公司同时承诺续存
均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经过,并通知保荐机构。
2、公司不得对以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设定质押。
3、公司上述定期存款账户不得直接支取资金,也不得向《募集专储三方监
管协议》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之外其他账户划转。公司如需支取资金,上述定
期存款必须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1、201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
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不超过 3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的情况下,在上述资金额度
内循环使用。
2、201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
放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将不超过 3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转为
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进度的情况下,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循环使
用。
四、中信建投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建投认为:
有研新材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已经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
求。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有利于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有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有研新材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是《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陈龙飞
_______________
庄云志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