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3 证券简称:鱼跃医疗 公告编号:2015-091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
了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
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经公司于2015年11月24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期限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调整
同意将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的议案》中有关本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修改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原议案内容为: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
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
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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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内容为: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授权有效期调整
同意将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中有关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限相应修改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具体内容如下:
原议案内容为:
“(十)上述授权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
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核准文件, 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日。”
调整后内容为:
“(十)上述授权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
决议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调整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经调整决议有效期后的发行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将有利于增
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有利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修改后的《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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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公平、合理
因此,同意董事会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等相关事项的安排。
特此公告。
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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