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5 证券简称:国瓷材料 公告编号:2015-107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瓷材料”、“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通讯的
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传真等方式送
达全体监事。公司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忠先生
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员工持股计
划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的议案》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
意见》”)、《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0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以下简称“国瓷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名单及相关资料,监事会针
对国瓷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 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的情形;
2. 公司审议国瓷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国
1
瓷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向国瓷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提供贷
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3. 公司拟定的国瓷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之条件,亦符合《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规定的持有人之条件,
其作为国瓷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
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
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综上所述,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关联监事褚亦祥回避表决,表决票 2 票,同意票 2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山东国瓷功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 年 11 月 2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