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独立董事对公司放弃佛山金万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5-1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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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

公司放弃佛山金万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放弃佛山金万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万达公司”)股

权转让优先购买权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项目团队(林裕卫等 11 名自然人)共同设立金合力投资,将所持有的金万达

公司股权转让给金合力投资,实际上是由该项目团队个人持有股权的方式转变为以

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持有,股权比例没有发生变化。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

购买权,没有改变公司持有金万达公司的股权比例,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没有发生

变化,对公司在金万达公司的权益没有影响,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和持续经营能力

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

会已就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朱义坤 于李胜 廖正品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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