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5-097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
八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5年11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
独立董事王天飞、吴俊英、李怀奇三人以通讯方式参加。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淦荣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首席战略官的议案》;
为加快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转型升级,经公司总经理提议,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拟聘任丁有良先生为公司首席战略官(简历附后)。聘
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改选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2015年11月24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该额
度可滚动使用)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其中,公
司拟购买额度不超过8,000万元,管道工业拟购买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详细内容见2015年11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99)。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见2015年11月24日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 100%。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3 日
附件:
丁有良先生个人简历
丁有良先生,1965年11月出生,男,汉族,中共党员,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
高级工程师。曾任东方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北京代表处主任、总裁助
理兼市场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战略规划部总经理,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裁兼广州邮电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总裁,杭州弘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
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数字城市工程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主任等职务。曾担任《智慧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指南(试行)》执行组编、《国
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执行组编、《智慧社区建设指南
(试行)》执行组编、《智慧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智慧城市创建案例》执行
组编、《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指南》执行组编、《中国智慧城市标准
体系研究》副主编、《中国智慧城市年鉴》副主任委员/主编等,曾获中华人民
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颁布的国家科技成果奖、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颁布
的科学技术进步奖。
丁有良先生与本公司持有5%以上股东没有关联关系,与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
人没有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份,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