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来源:上交所 2015-1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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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600395 证券简称:盘江股份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

在我国经济、能源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盘江股份”)为适应当前形势,拟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将募集资金用于延伸产业链、优

化产品结构、投资清洁能源发展循环经济,以实现由传统煤炭企业向

现代化综合能源企业的转型升级。

一、募投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计划项目。具体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投入总额不超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1 老屋基“上大压小”低热值煤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 141,099 141,099

2 盘江矿区瓦斯抽采利用项目(井下抽采部分) 166,850 164,189

3 增资控股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 94,712

合计 4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通过项目法人或其他方式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以上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募集资

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在不改变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

按照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程序对上述投资项目

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或者通过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2

二、募集项目的基本情况与可行性分析

(一)老屋基“上大压小”低热值煤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

1、项目背景及基本情况

老屋基电厂属公司自备电厂,旨在为盘江矿区煤矿提供安全电源。

老屋基电厂现有装机容量 30 兆瓦,设计以燃烧煤泥、劣质煤和煤矸石

为主,电厂一期工程于 1994 年投产,二期工程于 1999 年投产。由于

老屋基电厂机组容量小、效率低,在 2014 年新环保法颁布实施后,为

更好满足生产需求及环保要求,公司决定关停整改老屋基电厂。

公司拟在老屋基电厂原厂址上重建低热值煤热电联产动力车间,

即增设 2 套 150 兆瓦大型发电机组替代原有 30 兆瓦小型机组(“上大

压小”模式),与此同时建设配套供电走廊以及 220 千伏的电网接入系

统。

整个项目预计 2017 年建成投产。投产后,公司将新增年供电量 16

亿度,新增年供热量 4,200 万亿焦耳。项目新增供电量将优先供应公司

下属矿区,富余电量将出售至电网公司,而新增热能将供应贵州红果

经济开发区(两河新区)。

项目的实施对于加快盘江矿区的煤矸石、煤泥、劣质煤的综合利

用,保证盘江矿区的电源支撑和安全生产,促进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

(两河新区)发展循环经济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

(1)保证煤矿供电系统安全稳定的需要

由于煤矿行业的特殊性,必须确保煤矿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

2007 年,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

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煤矿供用电安全工作的意见》(电

监安全[2007]15 号),强调应加快煤矿供用电电网规划与建设,多渠道

筹措资金建设并改造煤矿供用电设施。因此,建设自备电厂并由其直

接对矿区供电,对于确保公司煤矿的供电稳定、用电安全尤为重要。

(2)转型发展的战略需要

我国煤炭行业目前仍处于调整期,煤炭价格较历史高点已经经历

大幅下滑。作为传统煤炭企业,公司亟需寻求产业升级以应对挑战。

长期以来,公司以煤炭作为最主要产品,产品结构较为单一。通过本

项目发展电力产业,不但可以使公司产业链通过销售电能、热能向下

游延伸,促进产品结构多元化,还能增强对煤炭行业周期性的抵御能

力,从而加快公司的战略转型。

(3)降低成本的需要

面对煤炭需求不振及煤炭价格下跌,降低成本愈发成为本公司维

持盈利能力的关键措施。通过本项目,公司将实现煤泥、煤矸石等工

业废料的再利用,从而减少排放费用。另一方面,由于本项目的发电

成本远小于从外部购电成本,公司亦能通过本项目降低电力采购成本。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4

(1)政策可行性

煤炭生产和洗选中会产生大量煤矸石、煤泥等低热值煤资源。这

些低热值煤通常缺乏市场,大多长期堆存在矿区,由于易自燃,并对

大气、水体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已经成为矿区环境治理的难题。因

此,煤矸石等低热值煤资源的再利用一直属于国家政策鼓励的范畴。

2006 年 9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

合印发《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将符合特定条件的

利用煤矸石(石煤、油母页岩)、煤泥发电列为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项

目,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

2011 年 11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低热值煤发电产业健康

发展的通知》(国能电力[2011]396 号),明确发展低热值煤发电产业有

利于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轻矿区生态环境污染和节约土地和运

力资源。文件提出,到 2015 年力争实现全国低热值煤发电装机容量达

到 7,600 万千瓦,年消耗低热值煤资源 3 亿吨左右,形成规划科学、布

局合理、利用高效、技术先进、生产稳定的低热值煤发电产业健康发

展格局。

2012 年 1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

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 号),要求充分发挥能源矿产资源优

势,合理布局建设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支持产业园区和城市发展热

电联产机组,积极推动煤电联营。

2014 年 1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国土部、环保部等 10

5

部门联合发布了《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规定对符合燃煤发电机

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的煤矸石综合利用发电(含热电联产)

企业,可享受环保电价政策。

综上,本项目属于国家政策鼓励的范围,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方

向,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具有积极意义。

(2)市场可行性

该项目已与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网公司”)签订

《贵州电网电厂并网意向协议书》,项目建成后,发电机组将与电网公

司的电网相连,富余电量将按照市场价格出售给电网公司。此外,公

司已与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投资框架协议,协议指定该

项目为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两河新区)的供热配套项目,项目产出

的热能将全部供给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两河新区)各个企业。

4、项目发展前景

目前西部大开发在中国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中居于优先地位,

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支持,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化必将加快贵州

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进程,也给能源开发和电力建设带来了难得

的历史机遇。

盘江矿区煤炭资源总量为 186 亿吨,现有煤矿总规模 2,200 万吨/

年,预计到 2020 年,煤矿规模可达 3,600 万吨/年。2014 年矿区原煤产

量约 1,130 万吨,预计 2020 年产量将达到 3,600 万吨。在煤炭的生产

和洗选过程中产生大量低热值煤资源,根据相关资料统计,矿区选煤

6

厂规划达产后,选煤厂副产品高达 1,080 万吨,目前仅有 216 万吨/年

的低热值煤被用于发电,低热值煤利用空间巨大。

另一方面,根据《贵州省红果经济开发区两河新区供热专项规划》,

贵州红果经济开发区(两河新区)热负荷预测近期(至 2018 年左右)

平均用汽量约 271 吨/小时,最大用汽量约 375 吨/小时;随着工业园区

引入的企业增加,至 2025 前,园区平均用汽量预计将达到 427 吨/小时,

最大用汽量达到 575 吨/小时。本项目建设后,将提供新区企业热负荷

所需要的热源。

综上,建设老屋基“上大压小”低热值煤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

不仅可带动盘江矿区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地区经济振兴,为贵州红果

经济开发区(两河新区)供热,还能消耗掉以山脚树矿为主的公司下

属矿区选煤厂产生的煤泥和部分煤矸石,减轻矿区的环境污染,提高

当地人民的生活质量水平,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5、项目建设周期和内容

项目建设期预计为 2.5 年,实施期为 2015 年至 2017 年。建设内容

包括热力系统、燃料供应系统、除灰系统、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

电气系统、热工控制系统、脱硫系统、脱硝系统等主辅生产系统,以

及交通运输工程、储灰场工程、水质净化等配套单项工程。

6、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141,099 万元,单位投资 4,522 元/千瓦,拟全部

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总投资主要包括建筑工程支出约 32,884

7

万元,安装工程支出约 29,324 万元,设备购置费用约 55,878 万元,其

他费用约 23,013 万元。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8.45%,项目投资回收期

(税后)为 10.71 年,具有较好的投资收益。

8、项目立项、土地、环评等报批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贵州省发改委、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贵州省环保厅、

贵州省水利厅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复,省级监管部门核准情况及核准

文件如下表所示:

文件名称 文件出具机构 文号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盘江精煤

股份有限公司老屋基“上大压小”

1 省发改委 黔发改能源[2014]2379 号

低热值煤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

核准的批复

2 关于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 省发改委 黔发改能源[2014]855 号

黔国土资预审字[2014]128

3 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 省国土资源厅

4 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 省发改委 黔发改环资[2014]2214 号

5 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 省水利厅 黔水保函[2014]223 号

6 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批复 省水利厅 黔水资源函[2014]106 号

老屋基煤电化循环经济项目环境

7 省环保厅 黔环审[2014]125 号

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二)盘江矿区瓦斯抽采利用项目(井下抽采部分)

8

1、项目背景及基本情况

贵州省内常规天然气储量很小,但作为常规天然气替代品的非常

规天然气(包括煤层气和页岩气)储量非常丰富,2,000 米以浅的煤层

气资源储量居全国第二位,主要集中在盘江股份所在的六盘水地区,

具有极大的开发潜力。公司拟利用煤炭伴生资源优势,建设大规模高

效瓦斯抽采利用项目,实现煤与瓦斯共采。

盘江矿区瓦斯(即煤层气)抽采利用项目(井下抽采部分)拟利

用现有煤矿生产系统中的瓦斯抽采系统,通过对抽采能力不足部分进

行改造以及新建抽采系统,重新规划和发挥抽采系统能力,最大限度

抽采瓦斯,为液化天然气(以下简称“LNG”)加工厂提供原材料。

该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拥有规模化的地下瓦斯抽采平台,显著提

高公司煤矿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经济效益。与此同时,项目还将增强

公司煤矿生产安全性,并减少煤矿瓦斯排放,减少环境污染。

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促进公司转型升级,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在当前煤炭市场非常低迷的情况下,靠传统的技术路径进行瓦斯

治理难以取得突破。通过实施本项目,公司将全面提高瓦斯抽采工艺、

技术、装备管理及研发水平,并成长为示范性、规模化的瓦斯抽采利

用特色企业。项目建成后,天然气的加工和销售将形成对公司现有业

务的重要补充及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现有的以煤炭为主的产品结构

将得到明显改善,从而提升公司未来收入规模及盈利能力。

9

(2)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价值及保护环境

项目的实施可将传统煤炭开采过程中直接排放到大气中的瓦斯气

体加以收集利用,并通过压缩、净化、提纯等工艺流程最终转化为高

浓度的天然气。因此,本项目有助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产生良好的

环保效应,与此同时增加清洁能源(天然气)供应,促进资源的综合

利用。

(3)提高煤矿开采安全系数

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抽采瓦斯可以减

少煤炭开采时的瓦斯涌出,从而可以减少瓦斯隐患和各种瓦斯事故,

是保证煤炭开采安全生产的一项预防性措施。

项目的实施可以解决盘江矿区煤炭开采过程中存在的矿压问题、

矿井水问题、防突和瓦斯问题,实现盘江矿区由瓦斯突出煤层向非瓦

斯突出煤层的转变,瓦斯突出矿井向非瓦斯突出矿井的转变,提高煤

矿开采的安全系数,为公司煤矿的安全生产创造有利条件,并大幅降

低煤炭开采过程中的瓦斯治理成本。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1)政策可行性

2005 年 6 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

(发改能源[2005]1137 号)中强调,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工作的重点

任务是增加投入,完善安全系统与装备;突出重点,加大瓦斯抽采力

10

度;强化技术,推进煤矿科技进步;示范引导,推进瓦斯治理与利用。

要通过瓦斯治理与利用,提高煤矿生产力水平,构建安全、高效、节

能、环保的煤炭产业新秩序。

2007 年 4 月,财政部印发《财政部关于煤层气(瓦斯)开发利用

补贴的实施意见》(财建[2007]114 号),明确规定中央财政按 0.2 元/

立方米煤层气(折纯)标准对煤层气开采企业符合补贴要求部分进行补

贴。

2011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十

二五”规划》(发改能源[2011]3041 号)中指出,坚持地面开发与井下抽

采相结合,构建高效协调开发格局;坚持就近利用与余气外输相结合,

形成以用促抽的良性循环。并严格落实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企业

税费优惠、瓦斯发电上网及加价等政策。

2013 年 9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

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国务院国办发[2013]93 号),

提出为适应煤矿瓦斯防治和煤层气产业化发展的新形势,中央财政将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强化税费政策扶持,政府将完善煤层气价格和发

电上网政策,加强煤层气开发利用管理,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

抽采利用,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015 年 2 月,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印发煤层气勘探开发行动计

划的通知》(国能煤炭[2015]34 号),要求全面推进煤矿瓦斯先抽后采、

抽采达标,重点实施煤矿瓦斯抽采利用规模化矿区和瓦斯治理示范矿

11

井建设,提高煤矿瓦斯抽采利用水平,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综上,盘江矿区瓦斯抽采利用项目(井下抽采部分)属于国家鼓

励发展的项目,符合国家、行业发展规划,并且是国家财政部大力支

持的节能、减排、安全、环保的科技攻关项目。

(2)资源储量可行性

盘江矿区共有 33 个井田,其中 28 个井田已进行不同程度的勘探,

在这 28 个井田中,有生产井田 6 个,精查井田 7 个,普查井田 15 个,

预计煤层气总储量 1,509 亿立方米,资源占有量丰富。盘江矿区煤层多,

其中主要含瓦斯的煤层共有 21 层,并且瓦斯含量高,不少煤层的瓦斯

含量接近 20 立方米/吨。经计算,公司现有生产矿井的瓦斯储量为 459.1

亿立方米,可以满足公司长期开采需求。

(3)技术可行性

近年来,盘江矿区在瓦斯治理和抽采利用方面,不断探索实践,

总结完善,形成具有盘江特色的瓦斯抽采利用技术体系,为大幅度提

高瓦斯抽采浓度和抽采量,减少风排瓦斯量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撑。

目前,公司通过金佳矿下保护层开采、土城矿瓦斯抽采巷区域预抽、

山脚树矿高抽巷的利用等瓦斯抽采项目已积累了大量成功技术及经验。

4、项目发展前景

煤层气作为一种新型、环保能源,开发利用的市场前景广阔,可

用于发电燃料、工业燃料和居民生活用燃料;可液化成汽车燃料,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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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制压缩天然气(以下简称“CNG”)和 LNG 高端产品,也可广泛用

于生产合成氨、甲醛、甲醇、炭黑等产品。作为一种热值高的清洁能

源和重要原料,煤层气是我国本世纪重点开发利用的能源。目前能源

行业趋势表明,煤炭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将持续降低,未来天然

气的比重将显著提高,并且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将成为天

然气供应的重要增长点。

公司借助盘江矿区丰富的煤层气资源储量优势,结合原有煤矿煤

层气抽采系统的利用,未来能够形成规模化的煤层气抽采作业,项目

发展前景较为广阔。

5、项目建设周期及内容

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 5 年,实施期为 2015 年至 2020 年,2020 年

以后为稳定生产期。建设内容包括新增采区地面瓦斯抽采泵站、抽采

管网、抽采计量装置、区域预抽巷、抽采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等。

6、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投资总额约 166,850 万元,主要包括区域预抽巷投资约 12,084

万元,抽采设备投资约 147,220 万元,新增采区抽采系统及设备投资约

7,546 万元。

7、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预期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46.51%,项目投

资回收期(税后)为 2.45 年。

13

8、项目立项、土地、环评等报批情况

本项目实施方案已经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对〈盘江矿区瓦斯抽采

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黔能源油气[2015]135 号)批准。

(三)增资控股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1、增资背景

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层气公司”)是

一家集煤层气开发与利用业务为一体的公司。截至本报告公告日,盘

江股份控股股东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江控

股”)持有煤层气公司 71.73%的股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约 94,712 万

元对煤层气公司实施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将直接持有煤层气公司

51%股权,成为煤层气公司的控股股东。

煤层气公司拟将增资款用于盘江矿区瓦斯抽采利用项目(地面利

用部分)。该项目拟采用瓦斯液化提纯技术将井下抽采出的瓦斯提纯制

成 LNG 产品,并利用低浓度瓦斯发电技术作为项目配套的自备电源系

统确保能源供应,实现煤矿瓦斯综合加工利用。

增资控股煤层气公司实施盘江矿区瓦斯抽采利用项目(地面利用

部分)将有助于减少公司的关联交易,延长公司产业链条,提高盘江

股份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本次增资前后,煤层气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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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前 增资后

序 股本

股东名称

号 股本 持股 变化 股本 持股

(万元) 比例% (万元) 比例%

1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43,103.19 43,103.19 51.00

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2 29,705.62 71.73 - 29,705.62 35.15

公司

3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 6,635.67 16.02 - 6,635.67 7.85

4 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 2,082.99 5.03 - 2,082.99 2.46

5 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466.09 3.54 - 1,466.09 1.73

6 北京莱特经贸发展公司 620.06 1.50 - 620.06 0.73

7 贵州林东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3.59 1.22 - 503.59 0.59

8 贵州煤炭实业总公司 398.85 0.96 - 398.85 0.47

合计 41,412.87 100 43,103.19 84,516.06 100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表中持股比例各数值之和与“合计”数值存在略微差异。

2、煤层气公司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红果镇干沟桥

法定代表人:杨世梁

设立日期:2008 年 4 月 30 日

注册资本:414,128,700.09 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

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

15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章程、协议、申请书记载的经营范围:

煤矿瓦斯(煤层气)综合利用、销售、技术研发及计量检测;页岩气

项目开发利用;租赁和技术服务;瓦斯综合治理;分布式能源。

(2)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公告日,煤层气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盘江控股,盘江控

股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贵州盘江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西路 95 号

法定代表人:张仕和

设立日期:1997 年 1 月 16 日

注册资本:84,000 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

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煤炭及其他工业项目投资;金融证券投

资;非银行金融性理财投资;高技术产业投资;职业教育、医疗、旅

游业与地产业投资;资产管理(国家法律法规限制或需审批的除外);

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非禁止的项目投资)。

(3)子公司基本情况

煤层气公司下属有贵州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一家全资子公

16

司,贵州盘江胜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六盘水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二家

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a)贵州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贵州省贵阳市瑞金北路 23 号富中才智中心 17 层

法定代表人:杨世梁

设立日期:2007 年 12 月 21 日

注册资本:14,900 万元

经营范围:煤层气项目投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利用瓦斯发

电,煤层气产品开发、销售;(法律、法规、规章审批的除外);煤矿

瓦斯治理工程设计、评价;设备销售、租赁。

(b)贵州盘江胜动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红果经济开发区两河工业新区

法定代表人:邓鸢

设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6 日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

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

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章程、协议、申请书记载的经营范围:

17

燃气发电机组及其备品备件的开发、制造、销售;燃气机组大修、安

装、维修服务;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设备及其备品备件的开发、

制造、销售。

(c)六盘水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花渔洞 13 号

法定代表人:杨世梁

成立日期:2012 年 7 月 9 日

注册资本:3,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筹建;一般经营项目:煤层气(煤矿

瓦斯)开发利用;热水加工;瓦斯抽采咨询服务。

(4)主营业务情况

煤层气公司主要从事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瓦斯利用技

术研发、计量检测、瓦斯发电装备制造、瓦斯提纯等业务。现有业务

具体情况如下:

(a)低浓度瓦斯发电项目:低浓度瓦斯发电站共计 32 座,总装

机容量为 105.1 兆瓦。

(b)瓦斯提纯项目:将甲烷浓度为 16%及以上的矿井瓦斯经过提

纯至 95%以上,该项目于 2012 年 5 月调试成功。

(c)装备制造项目:主要经营燃气发电机组及其备品备件的开发、

18

制造、销售和安装维修服务等业务;同时还在研发 300 千瓦小型移动

式瓦斯发电机组,以供一些产能较小和受项目建设用地限制的煤矿使

用。

(d)瓦斯发电余热利用项目:目前各瓦斯发电站装有 115 台余热

锅炉,取代矿区燃煤锅炉 20 余台,每年可节约原煤 1.5 万吨,减排二

氧化硫 179 吨,为矿区供应热水 68 万吨。

(e)碳减排项目:煤层气公司着眼于碳减排市场,积极开发清洁

发展机制(以下简称“CDM”)、中国核证资源减排量(以下简称“CCER”)

项目。通过对瓦斯发电项目减排的碳指标计量,把 CDM 和 CCER 项

目在国际和国内市场进行交易。

煤层气公司未来计划增加投入,继续发展瓦斯提纯项目等 LNG 加

工生产相关项目。

(5)主要财务数据

煤层气公司最近三年及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经审计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项目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6 月 30 日

总资产 59,866 55,223 57,916 66,062

净资产 44,287 43,965 45,740 46,728

2012 年度 2013 年度 2014 年度 2015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11,743 10,842 13,165 7,594

净利润 2,677 934 1,838 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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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资产评估情况及增资对价确定依据

公司本次拟向煤层气公司增资的定价依据为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

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所涉及的贵

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中

天华资评报字[2015]第 1295 号),该评估报告已经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黔国资评备

[2015]4 号)备案。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评估以持续使用和公开市场为前提,结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

况,综合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

对煤层气公司进行整体评估,评估基准日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考虑

评估方法的适用前提和满足评估目的,本次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

最终评估结论,即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为 90,997.37 万元,

较账面净资产 45,416.29 万元相比,评估增值 45,581.08 万元,增值率

为 100.36%。

根据上述评估结果,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16 日与煤层气公司签订

了《贵州盘江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附条件生效的增资扩股协

议书》,公司拟以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 947,115,481.05 元认购煤层气

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31,031,912.34 元,占煤层气公司增资后注册

资本的 51%。

本次增资煤层气相关事项已经 2015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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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董事会关于增资控股煤层气公司及资产定价合理性的讨论和

分析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增资控股煤层气公司及资产定价合理性的讨

论和分析如下:

(a)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收购标的资产选聘的北京

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及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交易对方、交易对方的股东均不存在

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或可预期的利益关系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

立性。

(b)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拟收购标的资产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相关法规、

规定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评估准则及行业惯例的要求,符合评

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评估报告符合客观、

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评估结论具备合理性。

(c)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规定、规范性文件、评估

准则及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评

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一致。

(d)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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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本次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

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客观性、独立

性、公正性、科学性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评

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果

客观、公正反映了被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收购标的资产经过了具有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由

各方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下协商确定,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

经讨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就评估机构的

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

估定价的公允性所发表的意见,认为本次增资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

据具有合理性。因本次增资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已回避相关

议案的表决。

3、增资控股煤层气公司的必要性

(1)有助于提升公司经营规模

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煤层气公司 51%股权并获得对煤层气公

司的控制权。煤层气公司截至 2014 年末经审计总资产达 5.79 亿元、净

资产 4.57 亿元;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 1.32 亿元,净利润 0.18 亿元。

项目实施后,煤层气公司未来预计将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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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和盈利能力亦将得到提升。

(2)有助于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盘江股份、煤层气公司属同一控股股东(盘江控股)控制,两公

司间存在关联交易,且因两公司均有发电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盘江

股份本次通过增资控股煤层气公司,获取煤层气公司控股权,可以有

效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

(3)有助于延伸产业链,促进转型升级

本项目是贯彻公司“以煤为主、综合利用、延伸产业链”的发展

规划的重要举措。本项目将配合盘江矿区瓦斯抽采利用项目规划,改

变公司原有以“采煤为主”的产业局面,实现“采煤采气一体化”的

综合化产业格局;与此同时,本项目也将拓宽公司煤层气经营产业链,

实现清洁、环保、高效的产业发展之路。

(4)有助于提高能源利用率,提高煤矿瓦斯附加值

盘江矿区瓦斯抽采利用项目(地面利用部分)以盘江矿区煤矿瓦

斯为原料,利用瓦斯发电作为自备电源供应项目所需能耗,并利用瓦

斯提纯液化技术生产 LNG,既可以解决煤矿瓦斯气的排放问题,优化

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率、实现低碳循环、推进节能减排,又可以

提高煤矿瓦斯气的附加值。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充分有效地利用废气资源,变废为宝,具有

经济、环境生态及社会效益,符合国家产业经济政策,具有示范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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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性。

(5)有助于缓解贵州及周边省份对 LNG 的大量需求

目前贵州市场销售的 LNG 主要是从省外运入,运输成本较高,需

要量较大且供不应求。周边四川、重庆、云南、广西等省份对 LNG 的

大量需求,也为本项目 LNG 产品提供了较大的市场空间。公司目前抽

采的煤矿瓦斯用途以发电为主,但由于瓦斯发电对瓦斯气的利用率不

高,加之贵州省及周边省份对城市燃气的需求量很大,将煤矿瓦斯加

工成 LNG 有着直接的经济效益。

4、增资煤层气公司的可行性

(1)政策可行性

煤层气公司未来拟重点发展 LNG 加工生产相关项目,符合国家能

源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层气勘探开发行动计划的通知》(国能煤

炭〔2015〕34 号)等能源结构调整的政策导向,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

放,实现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促进公司节能、高效、清洁和低

碳发展。

(2)市场可行性

LNG 作为清洁能源有着广泛的应用。煤层气公司已与贵州省燃气

公司和六盘水公交总公司签定合作协议,供应六盘水地区城市燃气、

城市公交及工业用气。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周边城市对燃气需

求会进一步增加,LNG 应用领域进一步扩大,用气需求将会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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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源可行性

盘江矿区瓦斯资源丰富。根据煤矿地质报告及盘江矿区近年来实

际生产过程中瓦斯涌出情况统计分析,预计盘江矿区瓦斯总储量为

1,509 亿立方米。其中,公司现有的 6 对生产矿井的瓦斯储量为 459.1

亿立方米。公司现有的拟建矿井为都格井田的发耳二矿、马依井田的

马依矿,预计井田内瓦斯储量为 225.05 亿立方米。

(4)技术可行性

经过多年探索,煤层气公司已经开发出较为成熟的瓦斯提纯技术。

2011 年 5 月,煤层气公司在盘江矿区金佳矿开工建设全国首座“金佳

低浓度瓦斯提纯制天然气项目”。该项目于 2012 年 5 月开始进行生产

调试,经过三年的生产实践探索和技术改造,瓦斯提纯技术在工艺方

面已相对成熟。该厂利用甲烷浓度在 16%以上的瓦斯气源进行提纯,

提纯后产品气甲烷浓度超过 97%,质量符合国家天然气要求。

5、项目发展前景

煤层气公司拟将增资款用于盘江矿区瓦斯抽采利用项目(地面利

用部分)(以下简称“本项目”),本项目发展前景可参见盘江矿区瓦斯

抽采利用项目(井下抽采部分)发展前景分析。

6、项目建设周期、内容及投资概算

本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 2.5 年,计划于 2015 年 7 月开始动工,2017

年 12 月全部完成,2018 年达到日产 1,000 吨 LNG 的预期目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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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建设 LNG 提纯厂 12 座,购买原料气压缩机、吸收塔、再生塔、干

燥塔、冷剂循环压缩机、液化冷箱等核心设备 12 台(套)。

7、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198,820 万元,主要包括 LNG 生产装置购置

及安装费约 192,000 万元(含发电机组购置及安装费)、土地购置费约

6,820 万元。公司对煤层气公司的增资款将投向该项目,不足资金由煤

层气公司自行筹集。

8、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经测算,本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 4.66%,本项目投资回

收期(税后)为 9.15 年。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财务情况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业务的影响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和洗选加工。公司目前销售收

入中煤炭销售占比较高,2012 年、2013 年、2014 年和 2015 年 1 至 6

月,公司煤炭销售收入占营业务收入比重均超过 90%,发电及其他业

务占比较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提供必要的支持,有利

于实现公司业务转型升级的发展目标。老屋基“上大压小”低热值煤

热电联产动力车间项目的完成,可以在保证公司自身电力需求的同时,

实现从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发电-供热的链条延伸,增加公司外传供电、

供热收入,使煤炭产品就地转化为电力、热力产品,降低生产成本和

销售成本,减少生产经营风险。盘江矿区瓦斯抽采利用项目(井下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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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部分)和增资煤层气公司项目完成后,公司将突破现有的产业布局,

使公司产品由单一煤炭产品向煤层气开采、加工及销售延伸,加快公

司产业转型升级,扩充公司主营业务范围,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能

力,提高盈利水平,增加新的利润增长点。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有较

大幅度的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

有所降低,财务结构更趋合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降

低财务费用,增强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总股本将有所增加,但由

于募投项目产生的经营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因此短期内可

能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但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

财务状况亦将获得进一步改善。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和公司的发展需要,具有实施的必要性。投资项目产品具有

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前景,募集资金的使用将会给公司带来良好的

投资收益。通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

务规模,优化公司产品结构,增强公司竞争力,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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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之盖章页)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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