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信: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23 16: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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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15-12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15 年 11 月 23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 2 号飞利信大厦 9 层会议室

召开。公司已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振华先生召集和主持,会

议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

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向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飞

利信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利信电子”)为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

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 6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

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非融资性保函额度 1000 万元。

经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公司同意本次综合授信事项并为北京飞利信电子技术

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一年。

飞利信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飞利信电子的经营

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及《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

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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