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 2015-055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黑龙江证监局现场检查问题的整改措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证监局于 2015 年 9 月 11 日起对本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10 月 27 日,做出了《现场检查结果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
收到黑龙江证监局《告知书》后,公司对照《告知书》指出的问题,
进行了认真研究,2015 年 11 月 10 日——20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了六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整改方案:
一、 公司治理方面问题
1、 未与董事签订聘任合同。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
三十二条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已按要求与董事签署聘任合同。
2、 公司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存在同业竞争。不符合《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
整改措施:公司通过市场区域及排量与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长安汽车”)避免发动机的同业竞争;对于变速器,
公司生产的变速器主要用于自产发动机,少量销售到集团外市场,也
不与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变速器冲突,避免双方的同业竞争。
通过公司与长安汽车共同努力,我公司发动机目前已成功匹配保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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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与河北长安汽车有限公司,预计年底还将匹配南
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集团内配发将促进公司发动机销量提高,改善
经营质量。
公司将积极与中国长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沟通,处理好集团内的
同业竞争问题。
3、 公司未以保密协议或其它书面形式确认内幕信息知情人对
公司负有保密义务。不符合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外部信息使用人
管理制度》第十九条规定。
整改措施: 公司已按要求与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签署保密协
议。
二、 承诺履行问题
2014 年度公司关联方哈飞汽车关于还款的承诺未按规定期限履
行,属于违反承诺。
措施说明:哈飞汽车 2014 年下半年以后,已不再生产经营,且
已严重资不抵债,除出售资产外,哈飞汽车已不具备清偿欠款能力。
2015 年 5 月,哈飞汽车清偿我公司欠款 1.2 亿元,履行完毕 2014 年
还款计划。基于目前哈飞汽车的现状,我公司将加强与其协商,妥善
解决还款承诺问题。
三、 信息披露问题
1、2014 年年度报告财务附注中对哈尔滨东安发动机制造有限公
司、哈尔滨东安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的名称披露存在前后不一致
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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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在以后的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公司将对单位名称(含
简称)等文字内容进行认真填报,并要求年审会计师严格审查。
2、2014 年年度报告未按照格式准则要求披露当期重点在建工程
项目当期利息资本化率。
整改措施:未来编制报表附注时,公司将予以完善。
3、2014 年年度报告财务附注第九大项第 6 小项“关联方承诺”
披露错误。公司披露称无需要披露的重大关联方承诺事项,但实际有
关联方哈飞汽车的还款承诺。
整改措施:公司披露 2015 年半年度报告时已改正,后续定期报
告也将持续关注。
4、2014 年年度报告财务附注中披露的在建工程-VVT 项目完工进
度同实际情况不符。
整改措施:公司披露 2015 年年报时,将重新计算并调整工程进
度。
四、 财务核算问题
1、 公司材料成本差异分配方式不合理,导致 2014 年存货-低
值易耗品期初库存余额为负数。
整改措施:公司将分别独立计算差异分摊率,按照各自的差异率
进行差异分摊。
2、 公司部分在建工程已达到转固条件,但未及时转固,不符
合会计准则有关在建工程转固的相关要求。
(1) 在建工程-六档变速器项目因市场变化,公司拟终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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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不打算继续投入,前期投入已变更用途且已达到变更用途后的可
使用状态,但尚余 806 万元未转固。
(2) 在建工程-德州房产已处于使用状态,但未及时转固。
整改措施:六档变速器项目,公司将在 2015 年按照财务制度进
行转固,并按规定披露。德州房产已完成整改,已转固。
3、 公司未及时将对外出租的房屋建筑物,从固定资产调整为
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
整改措施:该房产已在 2015 年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问题已经整
改完毕。
公司将以此次黑龙江证监局现场检查为契机,整改问题,举一反
三,不断提升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水平。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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