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将审议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已提交本人审核,
本人已预先了解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修订稿)具体实施安排,并认真审阅相关
议案资料,现发表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对上市
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人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沈忆勇、梁振锋、卫建国
2015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