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谢
德仁先生受其他独立董事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谢德仁作为征集人,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
托,为就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所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四项
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
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
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yondsoft Corporation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证券代码:002649
法定代表人:王斌
董事会秘书:韩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7 号楼博彦科技大厦
邮政编码:100193
联系电话:010-62980335
联系传真:010-62980335
电子信箱:IR@beyondsoft.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博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博
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及《关于将王斌、马强作为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
案》四项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三)本委托投票权征集报告书签署日期为 2015 年 11 月 20 日。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召开 201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征集人基本信息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谢德仁先生,其基本信息如
下:
1972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98 年 8 月至今在清华大学经济管
理学院会计系任教,2005 年晋升为教授。现任中国会计学会《会计研究》编委、
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现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二)征集人其他基本情况
1.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
事诉讼或仲裁。
2.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本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 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 201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临时会议,并且对《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将王斌、马强作为 201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等四项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2 日 15:00 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2015 年 12 月 3 日至 2015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
采用公开方式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公司证券部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
投票权由公司证券部签收授权委托书及下列其他相关文件:
1)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在下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
定代表人签字):
① 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 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
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④ 法人股东帐户卡复印件。
2)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① 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 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③ 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
须同时提供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及相关公证文件)。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
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
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收 件 人:韩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7 号楼博彦科技大厦证券部
邮政编码:100193
电话:010-62980335
传真:010-62980335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
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征集
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
效。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谢德仁
2015 年 11 月 20 日
附件: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
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全文、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
时按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
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谢德仁先生
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
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
票意见:
议案 表决意见
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1
及其摘要
1.0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2 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
1.03 公司授予权益、激励对象解锁的程序
1.04 公司与激励对象的权利义务
1.05 股权激励计划的终止和变更
1.06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2
办法(修订稿)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3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将王斌、马强作为 201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
4
案
(说明:请投票选择时打√符号,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视为废票。)
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至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