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7 证券简称:雅戈尔 公告编号:2015-077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结合近期国
内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并满足募集资金需
求,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进行修订,预案修订稿对原预案所作的修订具体如
下:
1、原预案内容: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三、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5 年 4 月 30 日,定价原则是: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百分之九十,即不
低于 17.58 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
确定。
1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8,442万股(含28,442万股)。在该范围
内,具体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得转让。
八、截至本预案公告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立项、环保、土地等批复
尚在办理之中。
九、股利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
(一)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
公告〔2013〕43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
划的议案》,并拟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股利分配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的分红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现金分红占
每 10 分红年度合
合并报表中
每 10 股派息 每 10 现金分红 并报表中归
归属于上市
年度 股送股 数(元) 股转增 的数额(含 属于上市公
公司股东的
数(股) (含 数(股) 税) 司股东的净
净利润的比
税) 利润
例(%)
2014 年注 - 5 - 111,330.58 316,241.87 35.20
2013 年 - 5 - 111,330.58 135,959.70 81.88
2
2012 年 - 5 - 111,330.58 159,860.48 69.64
注:2014 年利润分配方案已经董事会审议,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比例为 163.70%。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近三年现金分红的详细情况请见本预案“第四章 利润
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
调整后:
特别提示
一、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三、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 15.08 元/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5 年 11 月 21 日,定价原则是:该发行底价不
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量)的百分之九十。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
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
的原则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3,157万股(含33,157万股)。在该范围
内,具体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股票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得转让。
3
八、股利分配政策及股利分配
(一)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
公告〔2013〕43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二)股利分配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的分红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现金分红占
每 10 分红年度合
合并报表中
每 10 股派息 每 10 现金分红 并报表中归
归属于上市
年度 股送股 数(元) 股转增 的数额(含 属于上市公
公司股东的
数(股) (含 数(股) 税) 司股东的净
净利润的比
税) 利润
例(%)
2014 年 - 5 - 111,330.58 316,241.87 35.20
2013 年 - 5 - 111,330.58 135,959.70 81.88
2012 年 - 5 - 111,330.58 159,860.48 69.64
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比例为 163.70%。
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近三年现金分红的详细情况请见本预案“第四章 利润
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
2、原预案内容:
释义
本预案 指 雅戈尔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8,442
指
非公开发行 万股 A 股股票的行为
定价基准日 指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4
告日
调整后:
释义
雅戈尔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本预案 指
订稿)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3,157
指
非公开发行 万股 A 股股票的行为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
定价基准日 指
告日
3、原预案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企业背景
(4)直营渠道优势明显,亦为互联网时代的 O2O 转型奠定坚实的基础
凭借在服装行业三十余载的深耕,公司构建了覆盖全国且规模庞大的营销网
络体系。截止 2015 年 3 月末,公司网点合计 2,688 家,营业面积 343,753 平方米,
其中直营网点 2,229 家(包括自营专卖店 669 家、商场网点 1,560 家),特许网点
459 家。此外,公司稳步推进电商业务,线上渠道不仅直接为公司贡献销售收入,
还起到了品牌宣传与引流的作用。
公司直营渠道的销售收入占比 90%以上,具备良好的 O2O 基础。公司将借
助本次非公开发行升级营销渠道,推进 O2O 全渠道运营发展战略。
3. 投资业务
公司历来重视投资业务,秉承稳健、谨慎、高效的原则,进行股权投资方面
的探索。2015 年 3 月,公司及下属公司决定出资 10 亿元成立雅戈尔健康产业基
金,进军大健康产业,进一步深化从金融投资向产业投资的转型。此外,未来公
司将着力打造金融控股平台,为公司提供长期稳定收益,并不断完善公司的战略
布局。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企业背景
5
(4)直营渠道优势明显,亦为互联网时代的 O2O 转型奠定坚实的基础
凭借在服装行业三十余载的深耕,公司构建了覆盖全国且规模庞大的营销网
络体系。截止 2015 年 9 月末,公司网点合计 2,624 家,营业面积 342,014 平方米,
其中直营网点 2,162 家(包括自营专卖店 634 家,商场网点 1,528 家),特许网点
462 家。此外,公司稳步推进电商业务,线上渠道不仅直接为公司贡献销售收入,
还起到了品牌宣传与引流的作用。
公司直营渠道的销售收入占比 90%以上,具备良好的 O2O 基础。公司将借
助本次非公开发行升级营销渠道,推进 O2O 全渠道运营发展战略。
3. 投资业务
公司历来重视投资业务,秉承稳健、谨慎、高效的原则,进行股权投资方面
的探索。2015 年 8 月,公司及下属公司出资 10 亿元成立宁波雅戈尔健康科技产
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军大健康产业,进一步深化从金融投资向
产业投资的转型。此外,未来公司将着力打造金融控股平台,为公司提供长期稳
定收益,并不断完善公司的战略布局。
4、原预案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2. 建立 O2O 营销平台,打通会员体系,为业务板块的联动、协同发展奠定
基础
公司拟成立雅戈尔健康产业基金,进军大健康产业,探索大健康产业的投资
机遇,在开拓盈利增长点的同时,挖掘公司未来产业转型的方向和机会。O2O
营销平台的建设,不仅有利于提升服装业务的竞争力,而且,通过打通会员体系、
挖掘客户的后续消费能力、增加客户的粘性和忠诚度等措施,将来还可以为业务
板块的联动、协同发展奠定基础。
4. 适当补充流动资金,优化财务结构,增强资本实力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8.35%,短期借款为 1,094,199.57
6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 9,136.07 万元,合计 1,103,335.64 万元,公司
短期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适当补充流动资金,增
强资本实力,夯实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基础,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满足
公司持续扩张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2. 建立 O2O 营销平台,打通会员体系,为业务板块的联动、协同发展奠定
基础
公司已成立宁波雅戈尔健康科技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进军
大健康产业,探索大健康产业的投资机遇,在开拓盈利增长点的同时,挖掘公司
未来产业转型的方向和机会。O2O 营销平台的建设,不仅有利于提升服装业务的
竞争力,而且,通过打通会员体系、挖掘客户的后续消费能力、增加客户的粘性
和忠诚度等措施,将来还可以为业务板块的联动、协同发展奠定基础。
4. 适当补充流动资金,优化财务结构,增强资本实力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8.57%,短期借款为 2,695,011.09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 54,916.82 万元,合计 2,749,927.91 万元,公
司短期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适当补充流动资金,
增强资本实力,夯实公司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基础,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满
足公司持续扩张的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实力。
5、原预案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5
年 4 月 30 日,定价原则是: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
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
7
17.58 元/股。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
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8,442万股(含28,442万股)。在该范围内,
具体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概要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 15.08 元/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015 年 11 月 21 日,定价原则是:该发行底价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
总量)的百分之九十。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
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
则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3,157万股(含33,157万股)。在该范围内,
具体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8
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原预案内容:
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李如成持有宁波盛达发展有限公司98.73%的股权,宁波
盛达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司100%、宁波市鄞州青春职
工投资中心100%的股权。李如成、宁波盛达发展有限公司、宁波雅戈尔控股有
限公司、宁波市鄞州青春职工投资中心持有雅戈尔的股份比例分别为2.31%、
0.91%、31.41%、0.02%,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司、李如成分别为公司的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
按照本次发行股份的上限 28,442 万股计算1,发行完成后李如成、宁波盛达
发展有限公司、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青春职工投资中心持有雅
戈尔的股份比例分别为 2.05%、0.80%、27.85%、0.01%,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
司、李如成分别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没有改变。
调整后:
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李如成持有宁波盛达发展有限公司98.73%的股权,宁波
盛达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李如成、宁波盛
达发展有限公司、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雅戈尔的股份比例分别为2.31%、
0.91%、31.51%,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司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李如成为发行
人的实际控制人。
1
暂不考虑分红除息的影响
9
按照本次发行股份的上限 33,157 万股计算2,发行完成后李如成、宁波盛达
发展有限公司、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雅戈尔的股份比例分别为 2.01%、
0.79%、27.43%,宁波雅戈尔控股有限公司、李如成分别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的地位没有改变。
7、原预案内容:
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的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经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
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调整后:
本次发行方案已取得的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经 2015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
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8、原预案内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②门店升级改造
截至 2015 年 3 月底,雅戈尔现有自营专卖店 669 家,营业面积 155,840 平
方米。公司拟对其中效益相对较好、提升潜力较大的 407 家门店进行统一改造升
2
暂不考虑分红除息的影响
10
级,主要包括门店的二次装修、数字化建设等。
4. (O2O 营销平台项目)资格文件取得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土地。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本项目所需的立项及环评手
续尚在办理之中。
3. (雅戈尔珲春服装生产基地项目)资格文件取得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之日,该项目所需的土地使用权证、立项及环评手续尚在办
理之中。
(五)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8.31%,短期借款为 1,094,199.57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 9,136.07 万元,合计 1,103,335.64 万元,公司
短期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使用募集资金 65,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将有利于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缓解偿债压力,提升公司的财务稳健性。
调整后: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②门店升级改造
截至 2015 年 9 月底,雅戈尔现有自营专卖店 634 家,营业面积 148,955 平
方米。公司拟对其中效益相对较好、提升潜力较大的 407 家门店进行统一改造升
级,主要包括门店的二次装修、数字化建设等。
4. (O2O 营销平台项目)资格文件取得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土地。根据《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宁波雅戈尔服饰有限
公司 O2O 营销平台项目环评报批有关事宜的复函》,本项目不涉及土建及生产加
工,不属于环评审批范围,无需办理环评报批手续。
本项目已取得宁波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的立项备案(甬经信投资备
[2015]009 号)。
11
3. (雅戈尔珲春服装生产基地项目)资格文件取得情况
资格文件 文件编号
珲国用(2015)第 240401452 号
土地使用权证
珲国用(2015)第 240401453 号
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 珲合经发[2015]11 号
经济发展局立项备案 珲合经发[2015]35 号
珲合环建字[2015]15 号(生产基地项目)
环评批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配套项目)
注:因生产基地项目与其配套宿舍项目分别拟建在不同的地块之上,故本项
目涉及两块土地,并分别办理了生产基地项目、生产基地配套项目的立项备案、
环评批复。
(五)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8.57%,短期借款为 2,695,011.09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 54,916.82 万元,合计 2,749,927.91 万元,公
司短期面临一定的偿债压力。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使用募集资金 65,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将有利于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缓解偿债压力,提升公司的财务稳健性。
9、原预案内容:
本次发行后公司负债水平的变化情况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8.35%。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
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产结构有所优化,偿债能力有所提高。本次非公开发行
不会导致公司负债增加,随着公司经营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公司的资产负债水平
和负债结构会更加合理。
调整后:
本次发行后公司负债水平的变化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8.57%。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
12
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产结构有所优化,偿债能力有所提高。本次非公开发行
不会导致公司负债增加,随着公司经营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公司的资产负债水平
和负债结构会更加合理。
10、原预案内容:
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利润分配原则
1. 公司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
润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2.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
1.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
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净利润
的 30%。
3. 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
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二、拟修订的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
[2013]43 号)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的精神,为完善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已由独立董
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修订后的利润
分配政策如下:
13
1.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
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净利润
的 30%。
3. 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
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 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
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 公司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在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出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一)最近三年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的分红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每 10 每 10 每 10 现金分红 分红年度合 现金分红占
年度 股送股 股派息 股转增 的数额(含 并报表中归 合并报表中
数(股) 数(元) 数(股) 税) 属于上市公 归属于上市
14
(含 司股东的净 公司股东的
税) 利润 净利润的比
例(%)
2014 年 - 5 - 111,330.58 316,241.87 35.20
2013 年 - 5 - 111,330.58 135,959.70 81.88
2012 年 - 5 - 111,330.58 159,860.48 69.64
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比例为163.70%。
调整后:
利润分配政策及利润分配情况
一、公司现行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1. 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
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
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净利润
的 30%。
3. 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
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4. 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
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 公司制定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至少每三年重新审定一次。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在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出
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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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二、最近三年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一)最近三年分红情况
最近三年,公司的分红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现金分红占
每 10 分红年度合
合并报表中
每 10 股派息 每 10 现金分红 并报表中归
归属于上市
年度 股送股 数(元) 股转增 的数额(含 属于上市公
公司股东的
数(股) (含 数(股) 税) 司股东的净
净利润的比
税) 利润
例(%)
2014 年 - 5 - 111,330.58 316,241.87 35.20
2013 年 - 5 - 111,330.58 135,959.70 81.88
2012 年 - 5 - 111,330.58 159,860.48 69.64
最近三年,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比例为163.70%。
特此公告。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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