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 2015- 07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以书面文件或邮件形式送达,并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在福州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 9 名,
实到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最高额不
超过 879.90 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
公司向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最高额不超过 879.90 万美元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1 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
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
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5-072)。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申请敞口最高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全资子公司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福州城南支行申请敞口最高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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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1 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
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
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5-072)。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企业技术改造委托转
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500 万元人民币企业技术改造委托转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期限 1 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
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
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5-072)。
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大支行申请敞口最高额不超过 2,500 万元人民币贸易融资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同意为控股子公司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
大支行申请敞口最高额不超过 2,500 万元人民币贸易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期限 1 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
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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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5-072)。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
额为 4,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授信期限 1 年,由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
限 1 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
法律性文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
请敞口金额为 2,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授信期限 1 年,由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
限 1 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
法律性文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
额为 3,0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授信期限 1 年,由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期
限 1 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
法律性文件。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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