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出资
参与设立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独立意见
作为西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关于出资参与设
立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议案,进行了充分的事前核实和董事会审议,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议案的基本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
东西王)拟与西王集团有限公司、山东西王糖业有限公司、山东西王特钢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其中:西王
集团有限公司出资6.5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65%;山东西王糖业有限公司出资1亿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0%;山东西王特钢有限公司出资1亿元人民币(含500万美元),
占注册资本10%;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者)出资0.5亿元人民币,
占注册资本5%,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西王出资1亿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10%;
二、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关联交易有利
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发展提供及时的、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
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同意本次董事会就公司出资参与设立西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事宜的相关
安排,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董华 于小镭 张光水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