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62 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5-062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1 月 6 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
于 2015 年 11 月 20 日在东方钽业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
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出席会议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
董事陈林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
代新年先生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1 月 21 日《证券时报》公司 2015—063 号公告。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11 月 21 日《证券
时报》公司 2015—064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