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9 证券简称:天晟新材 公告编号:2015-105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根据公司未来整体生产经营计划以及资金
需求情况,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需向银行融资的情况进行了预测分析,提出对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1、提供担保的对象及担保额度
对公司及部分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担保公司 拟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注 1)
1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5,000
2 常州铭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500
3 常州新祺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5,000
4 常州天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6,800
5 常州昊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3,500
6 常州美利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2,000
7 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5,000
合计 68,800
注 1:“拟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度”指担保余额的最高额度,额度可循环使用。
2、担保的相关授权及担保期限
为提高办理贷款和担保的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拟担保
额度内,根据拟为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度(担保最高余额)为限,
决定拟担保额度的具体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原担保贷款到期重
新办理续贷担保、对新增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等事宜。
在计划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吴海宙先生具体负
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
会。
上述为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期限和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
为准。
3、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龙锦路 508 号
法定代表人:吴海宙
注册资本:32,598.434 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8年07月27日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制造(限分支机构经营);新型复合材料、
新型墙体材料、保温材料、建筑用隔热及吸声材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轨道车
辆配件、船舶配件、机械零部件加工;化工原料、普通机械销售;技术咨询服务;
机电设备及金属制品生产、加工及销售;胶粘制品、光电材料的研发和销售;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天晟新
材总资产为184,808.33万元,净资产为121,954.11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
76,105.55万元,利润总额为2,950.25万元,净利润为2,417.78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的总资产为187,010.76万元,净资产为123,507.42
万元,2015年1-9月营业收入为56,410.52万元,利润总额为1,471.95万元,净利润
为1,291.6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名称:常州铭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中吴大道 576 号
法定代表人:徐奕
注册资本:1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8年10月10日
经营范围:光电技术的研发,精密模切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
务;光电材料、胶带、化工原料、普通机械、橡塑制品、针纺织品、百货、服装
及辅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铭晟光
电总资产为4,832.08万元,净资产为2,530.63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5,413.38
万元,利润总额为387.79万元,净利润为284.21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的总资产为4,586.25万元,净资产为2,161.11万元,
2015年1-9月营业收入为1,204.02万元,利润总额为-492.69万元,净利润为-369.5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名称:常州新祺晟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天宁区中吴大道 576 号
法定代表人:孙剑
注册资本:28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1月29日
经营范围:高分子材料的研发和技术咨询;塑料制品、橡胶制品制造;化工
原料、普通机械、橡塑制品、针纺织品、百货、服装及辅料的销售;技术咨询服
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新祺晟
总资产为12,123.30万元,净资产为5,928.75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12,847.15
万元,利润总额为1,634.09万元,净利润为1,213.34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的总资产为24,830.24万元,净资产为10,496.91万
元,2015年1-9月营业收入为12,597.75万元,利润总额为1,534.53万元,净利润为
1,162.9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名称:常州天晟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新北区环保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吴海宙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18日
经营范围:高性能清洁能源设备材料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及技术咨询、技
术服务;仓储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天晟复
合总资产为41,928.68万元,净资产为7,374.64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20,286.57
万元,利润总额为-1,101.05万元,净利润为-847.74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的总资产为37,660.94万元,净资产为8, 629.11万
元,2015年1-9月营业收入为14,155.40万元,利润总额为1,257.94万元,净利润为
1,254. 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名称:常州昊天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钟楼经济开发区勤业西路 1-45 号
法定代表人:徐奕
注册资本:3580 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15日
经营范围:塑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橡塑制品(除医用)、电器配件的制
造、加工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功能性聚酯薄膜包装材料的制造、加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的总资产为 7,505.37 万元,净资产为 5,025.11 万元,2014 年度营业收入为
7,083.04 万元,利润总额为 874.53 万元,净利润为 671.88 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的总资产为9,685.26万元,净资产为5,657.34万元,
2015年1-9月营业收入为6,349.71万元,利润总额为826.85万元,净利润为632.2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常州美利晟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常遥璐(原雕庄朝阳村委内)
法定代表人:吴海宙
注册资本:579.39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11 月 7 日
经营范围:塑胶制品的制造,销售;新型复合材料、新型墙体材料、保温材
料、化工原料、普通机械及配件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美
利晟总资产为 6,058.98 万元,净资产为 1,418.59 万元,2014 年度营业收入为
7,774.45 万元,利润总额为 181.18 万元,净利润为 133.47 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的总资产为6,431.41万元,净资产为1,647.16万元,
2015年1-9月营业收入为5,502.13万元,利润总额为318.23万元,净利润为228.5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名称:江苏新光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句容市边城镇仑山湖南路 3 号
法定代表人:高琍玲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04月15日
经营范围:环保型声屏障、新型建材研发、生产;铁路建设配套设施生产;
环保工程、声屏障工程、铁路建设工程施工;钢结构、机电产品的制作安装;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新光环
保总资产为16,650.12万元,净资产为9,704.20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20,379.29
万元,利润总额为4,084.31万元,净利润为3,455.82万元。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的总资产为20,403.59万元,净资产为12,216.60万
元,2015年1-9月营业收入为12,170.97万元,利润总额为2,955.76万元,净利润为
2,512.4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订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每笔担
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各家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确定,最终
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最高担保额度,期间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一
年期限届满。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实施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68,8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21,954.11
万元)的比例为 56.41%。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关联方、非关联
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
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情况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
上述担保事项,并决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担保行为不会对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
不良影响,也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担
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一致同意本次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天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