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信息: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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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2 证券简称:启明信息 公告编号:2015-028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及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

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了《启

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的公告》。

二、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于2015年11月20日14:00在长春市净月区百合街启

明软件园A座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许宪平先生

亲自出席并主持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

人,代表股份235,704,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9%,

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

235,704,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吉林兢诚律

师事务所马维山、张彦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一、《关于变更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

案表决结果为:赞成235,704,3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为通过;

详细内容见于2015年10月3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吉林兢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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