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豪润达: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5-1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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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德豪润达 编号:2015—77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11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形式发出,2015 年 11 月 20 日

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

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自

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 3 亿元),以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

行的方式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

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具体发行规模。

1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

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

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制定和调整债券利率或其

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申请取得核准后采用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

配售的方式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

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具体募集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

况与资金需求,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发行债券的上市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将申

请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全权处理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8、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

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

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届满 24 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

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了加快推进发债工作进度,确保高效、

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相关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发行及上市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

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

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

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期数及各期发

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担保安排及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息的

期限和方式、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

3

项。

2、决定聘请参与本次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署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具体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

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开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

约及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签署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

件。

5、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依据监管

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7、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

权的其他人为本次公开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

会授权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务。

9、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

案》。

1、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 15 亿元),以一次性发行或分

期发行的方式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

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具体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2、债券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3 年(含 3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

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将以非公开方式向具

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

价结果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制定和调整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发行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以非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

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数量合计不超过 200 名。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向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公司流

动资金。具体募集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

状况与资金需求,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发行债券的挂牌转让

在满足挂牌转让条件的前提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公

司将申请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

会授权人士全权处理本次公司债券挂牌事宜。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偿债保障措施

5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出

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

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

证券业协会备案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届满 24 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方案为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

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的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了加快推进发债工作进度,确保高

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相关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备案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

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发行及挂

牌转让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

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

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期数及各

期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担保安排及偿债保障措施、还本付

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报和发行有

6

关的事项。

2、决定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并签署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具体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

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

协议、合约及根据法律、法规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4、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合同、协议和其他

法律文件。

5、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依据监管

部门的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做适当调整。

7、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

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及挂牌转让相关的其他事宜。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

权的其他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

事会授权具体办理与本次发行、挂牌转让有关的事务。

9、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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