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茂股份: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权利完整性以及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况的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5-11-20 08: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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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权利完整性

以及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情况的说明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大丰海聆梦家纺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聆梦”)全体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合计

持有海聆梦 80%的股权。同时,华茂股份向控股股东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茂集团”)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安徽华茂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华茂进出口”)100%股权;同时配套募集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现公司对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利完整性以及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

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

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海聆梦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 9,000 万元,该等资

本已经全部出资到位,不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邱建林、倪晨等

海聆梦全体股东合计持有海聆梦 100%股权并享有该等股权完整的股东权利和权

益,该等股权未附设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在使用、表决、

转让限制等取得收益或以其他方式行使所有权方面的任何限制)。

华茂进出口系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以下简称“外经贸部”)《关于成立安

徽华茂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1998]外经贸政审函字第 2562 号)批准,

由安徽省安庆纺织厂(后变更为“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设立的有限责

任公司,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华

茂集团一直系华茂进出口唯一的股东,华茂进出口的股东未发生变更。华茂集团

依法持有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并享有该等股权完整的股东权利和权益,该等股

权未附设任何形式的第三方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在使用、表决、转让限制等

取得收益或以其他方式行使所有权方面的任何限制)。

二、本次交易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根据从工商行政机关调取的工商登记资料、本次交易对方出具的相关声明、

承诺,本次交易前,邱建林、倪晨等海聆梦全体股东合计持有的海聆梦 100%股

权以及华茂集团持有的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包

括但不限于任何司法冻结或司法查封等情况,也不存在任何协议、承诺或有法律

约束力的法律文件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海聆梦 80%股权和华茂进出口 100%股权不存在限

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况。

安徽华茂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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