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0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博信股份”)
于 2015 年 11 月 19 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编号
2015-049),现将有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所处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
重大调整,日常经营各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2015年11月13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与深圳前海烜
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烜卓投资”)签订了关于博信股份
《股份转让意向性协议》【详情见2015年11月14日披露的《关于实际
控 制 人 签 订 股 份 转 让 意 向 性 协 议 暨 复 牌 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
2015-047)、2015年11月17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签订股份转让
意向性协议相关情况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5-48)】。截止本公
告日,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与实际受让方暂未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
议。除此之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经
向杨志茂先生、朱凤廉女士、烜卓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问询并书面回
函确认:公司、杨志茂先生、朱凤廉女士、烜卓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
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
等重大事项。
3、针对股吧关于烜卓投资的注册地址和深圳名城金控(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城金控”)的注册地址一致的传闻,公司查
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烜卓投资与名城金控的注册地址均为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经公司向烜卓投资及其实际控制人问询核实:
烜卓投资的注册地址系由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提供地
址挂靠服务取得。根据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网站公开发布的信
息,因前海合作区内正在开展大规模基础建设,区内无办公场地,经
深圳市场监督委员会批准,在前海合作区内试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新
政,入区企业注册地和经营地分离,经深圳市场监督委员会认可,由
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为前海企业提供地址挂靠服务。烜卓投
资及其实际控制人与名城金控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
系。
4、经公司核实,杨志茂先生、朱凤廉女士、烜卓投资及其实际
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
买卖公司股票。
二、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1、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
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2、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终
止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并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
公告后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
项”。
3、杨志茂先生曾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8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博信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
不低于博信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1%,且不超过博信公司已发行总股
本的 2%。根据 2015 年 11 月 17 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签订股份
转让意向性协议相关情况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5-48),在
杨志茂先生与实际受让方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后,该等承诺将由
实际受让方承继。
三、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杨志茂先生暂未与实际受让方签署正式股份转让
协议,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