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双星新材
股票代码:00258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迪
住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井头乡井头居委会****组****号
通讯地址: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号
邮编:223808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5 年 11 月 18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
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双星新材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
加或减少其在双星新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
释或者说明。
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双星新材的股份为 10 万
股,占双星新材股份总数的 0.0139%。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持股目的...................................................................................................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5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6
第一节 释义
双星新材、发行人 指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吴迪
迪智成投资 指 宿迁市迪智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启恒投资 指 宿迁市启恒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 发行人本次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符合规定条件的特
指
公开发行 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18,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由于认购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 指
30%导致持股比例上升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吴迪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2130219820913****
住址: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井头乡井头居委会****组****号
通讯地址:宿迁市彩塑工业园区井头街*号
通讯方式: 0527-842530**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否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双星新材的股份为 10 万
股,占双星新材股份总数的 0.0139%。
第三节 持股目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将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聚酯薄膜领域的优势地位,将明
显改善本公司目前产品毛利率水平,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信息披露义务人认
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体现了对上市公司的信心,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
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双星新材股份 10 万股,占双星新材股份
总数的 0.0139%。本次认购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双星新材股份 5,410
万股股份,占双星新材届时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6.0290%。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
个月内不得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没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双星新材董事会、监事会声明其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有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对其拥有的双星新材股份进行质押。
三、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双星新材股份 10 万股,占双星新材
股份总数的 0.0139%。根据《股份认购协议》的约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双
星新材本次非公开发行 30%股份,按照本次发行上限 18,000 万股测算,即约为
5,400 万股,本次认购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双星新材股份 5,410 万股股
份,占双星新材届时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6.0290%。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相关批准:
1、双星新材股东大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准。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双星新材股份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尚无增持双星新材股份
计划。若今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增持双星新材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进行股份增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5 年 9 月 8 日在二级市场买入双星新材股票 10 万股,
占双星新材股份总数的 0.013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
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
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包括:
一、《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吴迪关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吴迪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的文本。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迪
签名:
签署日期:2015 年 11 月 18 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 上市公司所在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省宿迁市
股份有限公司 地
股票简称 双星新材 股票代码 00258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
吴迪 无
称 人注册地
增加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 □ 无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人
量变化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 否 是 □ 否
公司实际控制
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
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股票种类: 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100,00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0.0139%
股票种类: 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数量: 54,000,000 股 变动比例: 上升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6.0151%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持股数量:54,100,000 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6.029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是 □ 否
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无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公
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担保,或者损害公
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仅用于《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___________
吴 迪
日期:2015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