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维股份: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来源:上交所 2015-11-2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自 2015 年 11 月 26 日至 2015 年 11 月 26 日(采

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

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县盘江镇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 7 楼

708 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凡剑

会议议程:

一、公司董事长凡剑先生宣布会议开始,介绍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二、审议议案: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股东发言

四、董事对股东提出问题进行答复和说明

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题进行投票表决

七、统计投票表决结果,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八、董事长凡剑先生宣读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会议结束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场纪律 ..........................1

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场纪律

为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公司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保证股

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依据《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公司股东大会会场纪律:

一、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法律顾问,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表决权。公

司可以视会议内容指定相关人员参加或列席会议。

二、经公司审验后符合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的股东、列席人员及其他人员方可进入会

场;公司有权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

三、进入会场后,参会人员应按次序或安排就座。会议期间,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

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会

议的正常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应听从会议工作人员的安排,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的秩序

和安全。

四、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

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五、股东要求临时发言应举手示意并向主持人提出申请,股东发言范围限于大会审

议的议题或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等内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应答

者有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

六、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享有充分的发言权。会议主持人可根据会议具体情况,

规定每人发言时间及发言次数。

七、股东必须严肃认真独立行使表决权,不得干扰其他股东行使表决。

八、股东、列席人员及其他与会者对会议内容负有本公司《公司章程》及其他制度

规定的保密义务。

九、在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审议并表决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应逐项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或决议)。

以上会场纪律,请参会人员严格遵守。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26 日

第 1 页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议案: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报告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斌

各位股东: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5年11月9日收到董事

谢敏先生的辞职报告,谢敏先生因工作发生变动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一职,

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1月1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谢敏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根据控股股东

云南云维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增补缪和星先生(简历附后)

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

员缪和星先生进行了资格审查,认为缪和星先生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同意董事会

将被提名人缪和星先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

见,认为缪和星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候选人所应具备的能力,同意公司董事会

对董事候选人缪和星先生的提名。

缪和星先生简历

缪和星:男,汉族,中共党员,1978 年 11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

理硕士在读,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7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云南云维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现任云南云维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云南大为恒远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请各位股东审议。

云南云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1 月 26 日

第 2 页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云维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